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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規范藥品舉報投訴辦理工作
據中國醫藥報湖北訊 日前,宜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舉報投訴辦理工作納入系統年終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要求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從辦理群眾舉報投訴入手,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對每一件舉報投訴及時核實、及時處理、及時答復。據統計,2006年該局共辦理群眾舉報投訴案件138件,處理率和回復率為100%,經調查立案查處49件,占全局案件總數的15%。
宜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必須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向社會公開舉報投訴電話和電子信箱,實行舉報投訴首問責任制,指定舉報投訴辦理專管員。凡舉報投訴生產、經營、使用假劣藥品及無證經營藥品窩點的,核查人員要立即到達現場調查核實。其他舉報投訴應在三日內開展調查核實。核查結束后,對發現的違法線索進入案件辦理程序,對實名舉報者應于受理舉報投訴后五個工作日內向舉報人反饋核查情況,案件辦結后三日內反饋情況。專管員將舉報投訴處理結果填入《舉報投訴辦理統計表》,定期集中,年終歸檔。
今年年底,該局將對各縣市區局組織考核,按照30%的比例評選出舉報投訴辦理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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