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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局印發2006年第四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匯總<br>——20種藥品違法發布廣告情節嚴重
據中國醫藥報北京訊 2月1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印發《2006年第四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匯總》。公告匯總顯示:2006年4季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發布《違法藥品廣告公告》等方式通報并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共計22837次。哈藥集團三精黑河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明目蒺藜丸”、哈藥集團三精千鶴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牛鮮茶”、徐州頤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陽春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彭祖王)”、西安德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參龜固本酒”等20種藥品被列入違法發布藥品廣告情節嚴重藥品名單。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對本期公告匯總中涉及藥品的監督管理力度。對違法廣告中列示的藥品零售企業要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對涉及的藥品要加大抽驗力度;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應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好違法藥品廣告的查處工作。對違法發布藥品廣告情節嚴重的產品,要加大向社會公眾的宣傳力度,提醒消費者謹慎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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