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部署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
據CFDA網站訊 近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改革完善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部署區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要求重新組建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設立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機構。
通知要求,重新組建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將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的職責、衛生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職責、質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工商局(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進行整合,重新組建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加掛區縣(自治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垂直管理。
加強基層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通知明確,在每個鄉鎮(街道)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在區縣(自治縣)城區的街(鎮)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作為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的派出機構,并加掛街(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由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和街(鎮)雙重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街(鎮)為主,其人員編制由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統一安排。其他鄉鎮(街道)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公室,為鄉鎮(街道)的綜合辦事機構,并加掛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牌子,由鄉鎮(街道)和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雙重管理,以鄉鎮(街道)管理為主,業務上接受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的指導,由鄉鎮(街道)明確3~5人具體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通知還對人員編制劃轉問題做了細化。
重慶市政府要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萬盛經開區管委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抓緊推進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盡快完成人員編制劃轉和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組建,建立健全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體系。要切實做好干部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斷、秩序不亂,確保改革工作平穩推進和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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