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寧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有新舉措
為切實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工作的監管力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浙江省海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斷強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工作。截止2009年9月底,該市各醫療機構共向省藥品不良反應中心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病例169例,其中新的嚴重的不良反應12例,占報告數的7.1%。
為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該局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相關科室和人員合力抓,并在不斷強化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監測工作中推出多項舉措:
一是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知識宣傳。通過行政執法檢查、業務指導、上街宣傳咨詢等多種形式向群眾和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宣傳藥品不良反應知識和國家有關藥品不良反應法律法規。
二是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建設。確定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不良反應報告監測人員,健全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確保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監測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是加強培訓。對醫療機構負責人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人員進行藥品不良反應知識和使用計算機上報病例進行重點培訓,對如何認識藥品不良反應、如何收集藥品不良反應病例、如何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表和如何使用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報告病例進行針對性培訓。
四是強化與衛生部門加強協作。為確保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監測工作順利開展,加強與市衛生部門的聯系和溝通,督促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將藥品不良反應病例上報,并及時將各單位開展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五是加強工作考核評估。制定出臺《海寧市醫療機構藥械安全信用分類管理辦法》,將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作為信用評定的重要內容,規定凡不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的直接確定為“嚴重失信”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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