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水樓臺先得利 “醫院藥店”傍醫院藥價偏高!
近日,廣州一位張先生抱怨說,他是肝硬化患者,需使用德國產的某種“白蛋白”,可醫生告訴他醫院藥房沒有該藥,并建議他去藥店買。隨后,他在該醫院里的××大藥房買到了藥,可后來卻發現價格比外面的藥店每瓶貴了整整50元。藥品的名稱、規格、生產廠家都一樣,“我一共買了四瓶,多花了200元。”張先生如是說。
“外面賣的藥確實比這里的便宜。”何先生顯然贊同張先生的說法,他父親最近剛在醫院動了大手術,要用“白蛋白”,醫院也是叫他去藥店買,和張先生一樣,他就在醫院里的藥店買了藥,但后來發現外面藥店賣的便宜了幾十元。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雖然設在醫院內的藥店多數有單獨的法人,是自主經營,但不少是醫院或是醫院下屬的服務公司開的,其收益和醫院分攤。而且,由于其開在醫院附近,甚至就設在醫院里面,可以“優先”得到處方,所以雖然藥價較貴,但經營業績還算不錯。
近水樓臺先得月
陳先生患乙肝多年了,前不久到位于廣州昌崗路附近某醫院傳染科看病,醫生開了兩張處方,其中一張處方在醫院藥房拿藥,另一張處方醫生告訴陳先生:這個藥比較新,在拐彎處的藥店才有的賣。一算賬,這十盒“新藥”一共花了1000多元……
早在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就指出,醫院要“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意見》中提到,解決當前存在的以藥養醫問題,必須切斷醫療機構和藥品營銷之間的直接經濟利益聯系。要在逐步規范財政補助方式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基礎上,把醫院的門診藥房改為藥品零售企業,獨立核算、照章納稅。
隨后,很多藥店紛紛出現在醫院附近,有的開在醫院大門邊,有的就開在醫院里;既有連鎖藥店的加盟店,也有單體店。“這是醫藥分開核算政策的產物,防止‘處方外流’是多數醫院開辦藥店的原因。”某醫院的負責人表示。
據某醫院的藥劑科主任介紹,現在廣州很多醫院里都開設了藥店,目的是為了方便病人,因為有些藥在醫院藥房買不到或剛好緊缺,這些藥店就起到補充的作用。藥店形式也多種多樣:有的只是租賃醫院的場地;有的產權歸醫院所有,但獨立經營。不過,多數患者并不清楚這些藥店和醫院的關系,只圖買藥方便,而“醫院藥店”正是占了“近水樓臺先得月”的便宜。
還是消費者吃虧
“另外,一些價格昂貴的新特藥品由于進不了醫院藥房,也會想方設法擠進醫院藥店中,這樣一些醫藥代表只需打通醫生關節,讓醫生開方,患者就會到醫院藥店‘自愿’購藥,這也大大降低了因用藥數量巨升而被查處的風險,事實上,醫院藥店的銷售額也確實比外面的藥店高!”一位“醫院藥店”的負責人坦言。
“我認為這是投機取巧!”中山大學衛生經濟學專家葉煜榮表示,“一般患者都會因為信任醫院而選擇在醫院的藥店買藥。”所以,醫院藥店應該掛自己的牌子,并讓患者有清晰的認識,不能誤導患者。
葉煜榮同時表示,也不排除“醫院藥店”給患者帶來的好處,起碼多了一個買藥渠道,而且買藥很方便。但是不良經營者一旦利用患者對醫院的信任抬高藥品價格,即使沒有超過最高的零售限價,吃虧的還是消費者。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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