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變味”糖果管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絕情丹”“后悔藥”“忘情水”“魔爽煙”……當這些既時髦又充滿誘惑的字眼出現在一個個精美的商品外包裝上時,大家肯定想像不到里面只是再普通不過的糖果。日前,有媒體曝光一些不法商家為吸引年輕人的眼球,用“后悔藥”、“絕情丹”、“忘情水”等“重口味”字眼作為普通糖果的標簽,此類產品大多未標示生產廠家等相關信息,有些甚至為“三無”產品。這些“變味”的糖果不僅嚴重誤導消費者,給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財產造成損失,還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針對此類違法行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過官網發布消息,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使用此類產品,并責令相關網絡交易平臺關閉所有銷售此類產品的網店。
有人說,“變味”的糖果只是商家為吸引眼球搞的銷售噱頭,沒有必要如臨大敵,大做文章。但筆者認為,“變味”的糖果不僅給消費者帶來困惑,背后還代表一種畸形的消費觀和價值觀,如果放任不管,將成為新的“安全之痛”。
“變味”的糖果主要存在標簽標識、虛假宣傳、非藥品冒充藥品等違法行為,涉及企業、監管部門、網絡管理、社會教育等多方面。“變味”糖果“網上行”現象的存在,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構建政府主導、企業自律、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社會共治,企業先行。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教育,幫助企業培育社會良心,引導企業高度自律,嚴格按國家標準,在法律法規框架下生產出合格食品,從源頭上杜絕不合格食品流入社會。
社會共治,法律至上。要根據社會發展出現的新形勢、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讓基層執法有法可依,嚴格執法,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給群眾一個滿意的交代。
社會共治,監管是基。食品安全,監管是關鍵。要充分發揮到村入組的監管網作用,通過協管員、信息員開展駐地巡查,及時發現和報告所在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可疑情況,分析和掌握“變味”糖果等問題食品的新動態,重獎舉報揭黑行為,從重從快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提高執法的威懾力和影響力,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批。
社會共治,教育為本。要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培訓和社會誠信教育,引導消費者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提高消費者的食品藥品安全意識,掌握基本的辨別與防范能力,把問題食品拒之門外,徹底鏟除問題企業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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