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制定食品生產經營“負面清單”明確14種禁止性行為
本報訊 日前,甘肅慶陽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印發了《食品生產經營“負面清單”》,將校園周邊(距離學校100米以內)小食雜店、便利店、小超市等經營麻辣食品等14種行為列為食品生產經營禁止性行為(即“負面清單”),對其實行嚴格管理,有效消除了因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不能窮盡食品生產經營行為造成的食品安全監管“盲區”。
該局制定的《食品生產經營“負面清單”》列出的禁止性行為主要包括:在生產環節,禁止企業出廠銷售散裝食醋、散裝醬油和散裝白酒;在食品流通環節,禁止所有食品經營單位銷售散裝白酒、散裝食醋和散裝醬油,禁止小食雜店、便利店經營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禁止校園周邊(距離學校100米以內)小食雜店、便利店、小超市等經營銷售麻辣面制品等麻辣食品;在餐飲服務環節,禁止小型餐館、快餐店(包括大排檔)、小吃店、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制售涼菜、裱花蛋糕、生食海產品、冷熱飲品,禁止飲品店制售涼菜、裱花蛋糕、生食海產品,禁止KTV等提供餐飲服務娛樂場所制售現榨果蔬飲料,等等。
同時,《食品生產經營“負面清單”》對流動餐飲小攤點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提出了“禁令”:禁止流動餐飲小攤點經營涼拌菜、色拉等生食類食品以及不經加熱處理的改刀熟食、現榨飲料、裱花蛋糕,禁止在校園周邊(距離學校100米以內)擺攤設點制售食品;禁止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分裝食品、加工制售高風險食品。
據了解,為切實發揮“負面清單”明令禁止和警示引導的作用,該局要求各縣(區)局以及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督促相關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將“負面清單”公示牌和“食品安全等級”公示牌一并在店外醒目位置進行張貼公示,以達到提醒消費者和接受社會監督的目的。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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