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拉開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換發大幕
本報訊 近日,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印發《河南省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換發工作方案》,標志著全省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換發大幕正式拉開。
本次集中換證工作從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結束。方案明確,凡省內依法持有《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或者《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化妝品生產企業,一律在今年12月31日前換發新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根據企業原持有許可證有效期限的實際情況,對原《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許可有效期限合并處置,以先到期者為準;對原許可證已過有效期限,但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原許可證有效期自動順延的,或者有效期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應按本通知要求提出換發申請。為便于統一管理,對2016年底持有許可證件尚未到期的化妝品生產企業,也應申請換發新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據悉,7月20日前為企業自查申報階段,化妝品生產企業應對照化妝品管理法律法規及換證相關要求進行自查、整改,向所在地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局提出換證申請。7月25日前為受理階段,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局負責本轄區內化妝品生產企業換證申請的受理工作,申報資料符合要求的,為申請換證企業開具加蓋省局行政審批受理專用章的《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等相關手續。8月20日前為審查階段,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局結合對化妝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情況,對轄區內化妝品生產企業換證申請事項實施綜合審查,并在綜合審查的基礎上,提出是否準予換證的意見。8月23日至12月31日為審批階段,省局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局報送的許可證換發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并對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局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換發工作進行督查,對部分企業進行抽查。對符合有關規定的化妝品生產企業,于12月31日前發給《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對化妝品生產企業有終止生產化妝品或者關閉、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換發延續申請、不符合《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要求等情況之一的企業,不予換發《化妝品生產許可證》。(衛躍川 楊國猛)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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