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印發
本報北京訊 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會同國家認監委印發了《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以下簡稱《資質認定條件》)。
《資質認定條件》共八章31條,對食品檢驗機構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食品檢驗機構在組織管理體系、檢驗能力、人員、環境和設施、設備以及標準物質等方面應當達到的基本要求。國家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要求,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級監督管理部門)加強對《資質認定條件》的宣傳貫徹,督促相關食品檢驗機構盡快達到《資質認定條件》的要求。據介紹,《資質認定條件》的發布,將通過規范檢驗工作行為,推動食品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提高技術能力,從而有效提高食品檢驗工作的誠信力和公正性。(國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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