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成功打掉一個涉嫌制售假冒白酒的"黑窩點"
11月15日,甘肅省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市食品稽查局分別接到一面書寫著"食藥安全衛士,為企保駕護航"和"食品稽查利劍,為企保駕護航"的錦旗及感謝信。
感謝信中某白酒生產車間寫道:"從11月9日接到案件線索,到12日移送案件,13日配合公安機關行動。沒想到成功打掉一個涉嫌制售假冒白酒的'黑窩點'僅用了四天。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此舉不僅凈化了市場環境,維護了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使企業倍受鼓舞。"
事件始末是這樣的,11月9日,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主要領導接到轄區某白酒生產企業工作人員情況反映,稱該企業發現酒泉市所轄玉門市有人涉嫌銷售假冒該企業生產的知名白酒。對此,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主要領導立即部署,由市食品稽查局分管領導帶隊,組成專項檢查組,于11月10日(星期六)趕赴玉門市,就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11月10日,根據企業提供的線索,執法人員來到位于玉門市新市區的某便利店,現場發現涉嫌假冒的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18箱。經詢問該便利店負責人何某某,該店先后于今年8月、9月兩次從業務員郭某處購進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22箱,進貨時業務員未提供該白酒的任何資質票據。
在何某某的配合下,執法人員找到送貨員郭某并對其進行了詢問,郭某稱其是為玉門市某商行的負責人黃某某配送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收到貨款后全部給了黃某某。執法人員順藤摸瓜,對黃某某經營的玉門市某商行進行檢查,在該店貨架下方發現涉嫌假冒白酒5瓶。經對黃某某進行調查,黃某某稱其共購進假冒白酒187箱,已分別銷售給玉門市、瓜州縣的部分食品經營企業。在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統一指揮下,酒泉市、玉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人員兵分幾路,迅速出擊,逐個查找該批白酒的去向。截止11月11日晚,執法人員共查獲涉嫌假冒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48箱,貨值金額23400元。
鑒于該案案情重大,11月12日,酒泉市食品稽查局與玉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玉門市公安局召開案情會商會,進一步分析研判案情,認為黃某某前期供述的違法事實與查證情況無法吻合,且存在故意隱瞞違法事實和轉移、隱匿證據的嫌疑,決定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進行查處。玉門市公安局迅速立案,對黃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對黃某某進行了突擊審訊,黃某某供述, 2018年7月,他從外地購進假冒本地知名白酒的包裝、原酒、加工工具(刷子、皮捶、漏斗等),在玉門市飲馬農場其親戚家中進行灌裝加工后,分別銷售給玉門市、瓜州縣的部分食品流通企業。同時供述了其加工假酒的場所、銷毀假酒的場地和儲藏假酒的倉庫。
案件調查取得突破后,執法人員立即會同公安部門執法人員,趕赴造假窩點進行清查。截止11月14日,在玉門市飲馬農場一處廢棄地窖內和已銷售到玉門、瓜州等地的食品流通企業中,共查獲涉案假冒白酒1767瓶,貨值金額約423900元。其中:假冒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915瓶,貨值金額109800元;假冒茅臺、五糧液、海之藍、五糧春、劍南春等其他品牌假冒白酒852瓶,貨值金額約314100元。
另查明,11月12日,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對黃某某經營的商行進行檢查后,黃某某暗中指使其表弟在玉門市飲馬農場將剩余的假冒本地某知名品牌白酒及相關物品進行了焚燒銷毀。共焚燒銷毀灌裝好的假冒白酒200箱,貨值約96000元;焚燒假冒白酒空包裝1700件。
目前,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已對查獲的白酒進行抽樣送檢,并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正在全力追查已售出白酒的去向,對售出的白酒采取召回和查封扣押措施。(甘肅省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常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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