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要求修訂追風透骨制劑等處方藥說明書
日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決定對追風透骨制劑(膠囊劑、片劑、丸劑)和蒲地藍消炎制劑(片劑、膠囊劑、口服液)處方藥說明書增加警示語,并對“不良反應”“禁忌”和“注意事項”項進行修訂。
公告明確,追風透骨膠囊(片)說明書警示語應增加“本品含制川烏、制草烏、制天南星。”“不良反應”項應增加消化系統、神經系統、皮膚等出現的不良反應癥狀。“禁忌”項應增加:對本品及所含成分過敏者禁用;孕婦及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注意事項”項應增加:本品含制川烏、制草烏、制天南星,應在醫師指導下嚴格按說明書規定服用,不得任意增加用量和服用時間;本品不宜長期服用;運動員慎用等內容。同時,增加了追風透骨丸說明書中“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項內容。
蒲地藍消炎制劑處方藥說明書“不良反應”項應包括“該制劑有以下不良反應報告:惡心、嘔吐、腹脹、腹痛、腹瀉、乏力、頭暈等;皮疹、瘙癢等過敏反應。”“禁忌”項應包括:對本品及所含成分過敏者禁用。“注意事項”項應包括:孕婦慎用;過敏體質者慎用;癥見腹痛、喜暖、泄瀉等脾胃虛寒者慎用。
公告要求,所有追風透骨制劑和蒲地藍消炎制劑處方藥生產企業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相應說明書修訂要求,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于12月31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備案。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在補充申請備案后6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國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