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監管工作亮點
亮點一:發揮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界定預審制度的作用
浙江局基本做到每月開展一到兩次的分類界定專家評定會,既方便企業注冊或備案申報,也從源頭上規范統一產品管理類別,確保一類產品備案工作的規范性和一致性。為規范一類產品備案工作,浙江局注重利用審評審批隊伍的業務指導作用,委托省醫療器械審評中心定期對各市局已備案產品的分類、規范性、一致性、完整性等進行梳理把關,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糾正,嚴防高類低備和非醫療器械備案的情況發生。審評人員按照有源、無源、體外診斷試劑進行人員搭配,組成多個工作組,每組分別對應11個市局,采取產品到人、小組負責的方式開展全部已備案產品的梳理工作。同時,考慮到11個地市局備案工作人員的業務需要,審評中心對每個市局設置了專門的業務咨詢與對接人,定點服務、聯系到人,開展長效業務指導與工作交流咨詢。還結合專題培訓,組織召開“浙江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和備案工作培訓交流會”,與市局進行情況通報和業務交流培訓。2018年,浙江省完成了1773個已備案產品的檢查梳理,并專門召開業務指導會進行案例分析,針對備案工作的不規范問題和原因進行逐一分析,整改措施落實到單位、落實到人。
亮點二:抓緊抓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全面實施
浙江局運用注冊質量體系核查、許可證現場檢查、有因檢查、監督抽驗不合格情況調查、年度質量管理體系自查報告抽查等檢查形式,持續加大規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提升日常監管的針對性和靶向性。浙江局對30家高風險、涉及投訴舉報、抽驗不合格、不良事件監測反映問題突出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第三類企業23家:無菌8家、植入性6家、體外診斷試劑8家、其他1家;第二類企業7家:無菌5家、其他2家)開展飛行檢查。被檢查的30家企業中,四級監管生產企業25家,2017年國家監督抽檢不合格的生產企業2家,2017年發生兼并重組的生產企業1家,此外,歷年曾發生舉報投訴問題的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2家。檢查發現,1家處于停產狀態;9家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因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被責令停產整改;20家企業因質量管理體系存在一般缺陷,被限期整改。
一是部署早,落實快。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網絡銷售備案、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事項網上辦理于2018年3月《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實施后在浙江局行政審批系統上線并對企業開始辦理備案,其中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備案實現“全程網辦”。
二是宣傳廣,備案多。浙江局印刷27000本《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分發全省各地,宣傳實施,敦促企業備案,對省內多家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進行約談和上門服務,指導其制訂制度和辦理備案。截至目前,新辦《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33個,變更8個,注銷3個;9家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在省局完成備案;833家網絡銷售企業在市縣局完成備案,完成對已備案第三方平臺的現場檢查并落實整改。備案企業數量在全國領先。
亮點三:網絡銷售監測成效顯著
浙江局共接收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測平臺推送的監測線索64條,除最新推送的6條線索外全部按時接收和處置,其中作為案件線索移送其他省監管部門19條,交辦市級監管部門查處16條,商品頁面被刪除或者商品被下架20條(主要由第三方平臺自行監測發現后自己處置),責令整改或約談等3條。一年來,省內第三方平臺上的醫療器械網絡銷售行為得到明顯規范,總局移送違法線索數明顯減少并逐漸穩定。案件查處到位,相關重大案件有:杭州帥某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案,2018年4月17日杭州市局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杭州市公安局于當日立案,當事人被刑拘,目前此案公安部門已偵查完畢移送檢查院。杭州蕭山徐某、潘某某通過淘寶網店銷售未經注冊避孕套案,對當事人作出沒收產品、罰沒款60余萬元的行政處罰。杭州艾捷盾機電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無證銷售自動體外除顫器案,此案案值30余萬,違法所得10余萬,目前由杭州蕭山區局進一步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