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意見
1月21日,記者從安徽省藥監部門獲悉:日前,安徽省政府出臺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從基本藥物的生產、流通、使用、支付、監測等環節完善政策,全面帶動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建設,著力保障藥品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供應充分,著力緩解“看病貴”問題。
藥物使用上將中西藥并重
根據意見,安徽省將以滿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藥需求為導向,強化基本藥物主導地位,公立醫療機構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滿足常見病、慢性病、應急搶救等主要臨床需求,兼顧兒童等特殊人群和公共衛生防治用藥需求。
醫療機構應堅持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診療規范、臨床診療指南和專家共識為依據,綜合藥品臨床應用實踐、藥品標準變化、藥品新上市情況等因素,中西藥并重,科學遴選、合理配備臨床需要的基本藥物品種。強化循證決策,突出藥品臨床價值;規范劑型規格,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鼓勵采購使用中藥產品,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
切實保障生產供應
安徽省把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作為完善醫藥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積極推進落實省政府關于支持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鼓勵創新研發與促進藥品仿制生產并重,鼓勵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推動優勢企業建設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生產質量體系,推進藥品流通行業兼并重組、轉型升級,加快發展藥品現代物流,引導“互聯網+藥品流通”規范發展,增強基本藥物生產供應保障能力。
充分考慮藥品的特殊商品屬性,發揮政府和市場兩個方面的作用,堅持集中采購方向,落實藥品分類采購,引導形成合理價格。完善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應用功能,加強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對臨床必需、短缺影響大的藥品納入重點監控目錄;對壟斷原料市場和推高藥價導致藥品短缺,涉嫌構成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加大懲處力度。按照國家短缺藥品應急保障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障軍隊應急短缺和應急作戰儲備藥材供應。
強化質量安全監管
安徽省將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強化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在制定和實施臨床路徑和診療指南中應優先選擇基本藥物,強化全面配備、優先使用,不斷提高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量,原則上三級、二級、基層醫療機構采購國家基本藥物金額占總采購金額比例分別不低于20%、30%、70%%;基本藥物使用情況與醫務人員個人薪酬績效掛鉤,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獎補資金分配掛鉤等。
就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意見明確,全面實施并嚴格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完善全生命周期和全產業鏈質量管理體系。對基本藥物實施全品種覆蓋抽檢,向社會及時公布抽檢結果。鼓勵企業開展藥品上市后再評價。建立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信息追溯體系,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強化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生產,保證質量,嚴肅查處數據造假、擅自改變生產工藝、偷工減料、摻雜使假等違法違規行為。(記者 朱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