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布4+7價格,未中選品種將調價,范圍外的聯動全國最低價!
重慶發布通知,從2019年3月20日起,醫療機構執行4+7集采中選結果。同時明確,聯采辦議價范圍內的未中選藥品,聯采議價結果低于現行掛網價的,按照聯采辦議價結果調整入市價;同一通用名下的其他藥品價格,按照該產品全國最低價聯動調整。

3月20日起全面執行4+7中選價格
3月11日,重慶市醫保局發布通知,從2019年3月20日起,醫療機構向患者銷售4+7集采中選藥品的價格按調整后的中選價格執行。
通知明確本次實施的醫療機構范圍:全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辦(含部門和事業單位辦)公立醫院,主要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精神病院、傳染病院、結核病院、職業病防治院等,國企醫院,在渝部隊醫院,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參加。
要求各中選藥品生產企業于3月11日前,按照聯合采購辦公室議價結果,自行完成在重慶藥品交易所平臺相應藥品的掛牌價格調整,并提前備足庫存,確保供應保障。
同時,各醫療機構要提前做好《集中采購試點中選藥品清單》內藥品采購準備工作,提前采購和備足相關中選藥品。2019年3月13日起登陸重慶藥品交易所電子交易平臺,與中選藥品企業簽訂采購合同并實施采購。
醫療機構之前采購的存量藥品價格與中選藥品價格不一致的,在2019年3月20日前可按原采購價格向患者銷售,從2019年3月20日0時起,一律按照中選藥品價格向患者銷售。
此外,通知還指出,各醫療機構應及時查詢重慶藥品交易所平臺最新掛網價格信息,及時更新采購合同,與企業妥善做好庫存藥品的退換貨工作。
重慶藥品交易所將開通綠色通道,協助做好相關中選藥品的掛網和價格調整工作,及時將相關情況和問題匯總上報。
未中選藥品價格的調整
同時,今日重慶藥交所也發布了通知,對未中選藥品價格進行調整。對于聯采辦議價范圍內的未中選藥品,聯采辦議價結果低于重慶現行掛網價格的按照聯采辦議價結果調整入市價,目錄詳見附件1。
調整后價格公示至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0日執行。
對于聯采辦議價范圍外同一通用名下的其他藥品價格,按照該產品全國最低價聯動調整,目錄詳見附件2。
通知要求,賣方會員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24時,登陸交易所電子交易平臺,按全國最低價申報掛牌價。賣方會員申報的掛牌價將于2019年3月16日-19日通過平臺進行公示,調整價格將于2019年3月20日正式執行。未按要求調整掛牌價的,交易所報市醫保局審批后撤銷掛網資格。

目前,參與4+7集采的11個試點城市,已陸續發文或流出集采執行時間。從各地的集采工作進度來看,預計3月底前將全部落地執行。
附各地具體執行時間:
上海:發文明確3月20日實施。要求獨家配送,三方簽訂合同后設立專項賬戶分三次,按50%、45%、5%的進度付款,醫療機構每月15日前付清當月貨款。未中選品種采購量不得超過中選品種,實施梯度降價,并且提高其自付比例10%-20%
遼寧(沈陽、大連):3月20日實施,結算期不超過30天,三方簽訂合同后設立專項賬戶分三次,按50%、45%、5%的進度付款,以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原則上對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相同支付標準。
重慶:3月1日實施,要求全市醫療機構2月22日上報采購量。3月20日全面執行中選價格。
天津:3月1日實施,醫保經辦機構分兩次向醫療機構預付醫保資金,購銷協議簽訂6個月內完成。并要求企業按如下規則以自主申請的方式下調天津市最高供應價格:已在上海完成梯度降價的藥品,執行上海降價結果;符合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通用名(含劑型)藥品,不得高于已在上海完成梯度降價的同通用名藥品價格;其他同通用名(含劑型)仿制藥,不得高于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中選的同通用名藥品價格。
北京:3月中下旬實施,要求生產企業3月15日前貨到達并選擇好配送商(目前正在進行)。醫保按采購金額的30%預付;未中選品種參照上海。并將中選藥品納入醫療機構的藥品處方集和基本用藥供應目錄
廣州:實施時間不詳,廣州GPO第三批醫保集團談判品種中涉及23個4+7集采落選廠家品種,需談判(人機對話)決定。
廈門:3月1日實施,并且流傳福建計劃拿出60%市場份額跟進4+7集采,4月1日執行。
三明:三明不是4+7試點城市,但態度積極,據2月20日相關活動顯示該市將“持續推進藥品耗材聯合限價采購,及時跟進“4+7”城市集中采購中選結果”
西安:3月25日起,全面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結果,同步執行醫保支付標準。
深圳:4+7集采結果嵌入深圳GPO項目,價格聯動;4+7集采中選藥品與2016年深圳GPO中標品種成家結果一致的(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同生產企業),將按4+7價格調整執行;如果不一致的,均按 4+7 集采中選價格,納入深圳GPO采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