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聚焦:“4+7”大浪淘沙,企業如何能“剩者為王”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落楠) 3月5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開幕同一天,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醫保配套措施的意見》——“4+7”帶量采購醫保支付標準出臺。漸行漸近的“4+7”帶量采購成為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熱議的話題之一。他們普遍認為,醫藥市場大浪淘沙模式開啟,醫藥市場加速重構。
有數位人大代表向記者表示,在以后的“4+7”帶量采購中,自己所在企業會積極參與其中。“我們現在還沒有參與‘4+7’,但是對此特別關注,也在研究怎么去應對其中的挑戰。”全國人大代表、宜昌人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杰表示,“剩者為王”的時代來臨,企業要適應政策的變化,不能在這場改革中出局。
價格與市場博弈
今年2月以來,“4+7”落地步伐明顯加快,醫保支付標準也于近日公開。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醫保配套措施的意見》,對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原則上以集中采購中選價作為該通用名藥品的支付標準,醫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標準進行結算。
“這對中標企業是件好事,但非中標企業將會經歷一段相對困難的日子。”全國人大代表、辰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杜振新告訴記者,當初中選價格公布時,業內有很多擔憂的聲音,但結合醫保支付標準,現在回過頭看,對中選企業是有益的。“中選企業產品的價格被壓低,但能占有廣闊的市場;其他企業必須執行中選價格,卻不一定有市場。”他說。
這個結果,或許不少企業已經預料到。在“4+7”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公布后,不少未中選的企業選擇在“4+7”試點地區和其他地區主動降價,爭取市場競爭的主動權。1月14日,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通知稱,根據企業申請,將正大天晴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00mg*60粒規格的甲磺酸伊馬替尼膠囊掛網限價由872.19元/盒調整為586.39元/盒,調整后的價格比“4+7”中選產品價格低6%;3月5日,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發布通知,根據“4+7”相關文件規定及企業自主降價申請,調整部分納入上海市醫保支付藥品的協議采購價,其中正大天晴的甲磺酸伊馬替尼膠囊價格下調到中選產品價格以下。
“維系價格和市場的平衡,成為帶量采購中最為關鍵的博弈。”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齊魯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李燕分析認為,短期內,帶量采購導致藥品降價,將壓縮相關產業鏈上中游企業的利潤,但單家公司若在帶量采購中爭取到較大幅度的銷售量提升,以從而抵消降價的影響,則對公司鞏固行業市場地位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醫藥行業“轉舵”
李燕評價“4+7”帶量采購是一次促使藥品回歸本質屬性、減輕人民群眾負擔、有效節約醫保資金、促進產業升級和鼓勵民族產業發展的革命性嘗試。
“一致性評價疊加‘4+7’,是考驗企業研發能力、運營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大浪淘沙的最有效的辦法。經過洗禮存活下來的企業將成為中國醫藥行業參與國際競爭的主力軍。”杜振新說,一致性評價成為企業繼續發展必須跨過去的一道門檻。在這一大浪淘沙的過程中,一大批企業會因為市場、資金等原因退出競爭,留下來的將是技術水平高、質控能力強的企業,而這些企業又將在帶量采購平臺上繼續競爭,市場繼續洗牌,有實力的企業將最終生存下來。
帶量采購壓低仿制藥價格,國家醫保目錄納入越來越多的創新藥,醫藥、醫保政策的“指揮棒”加快了我國醫藥企業向創新研發轉型的步伐。據杜振新介紹,在轉型過程中,辰欣藥業選擇用兩條腿走路,一方面繼續開展一致性評價工作,保留企業在仿制藥市場的份額;另一方面加速新藥開發,為未來7~8年的競爭做準備。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9年我國將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3%。杜振新告訴記者,辰欣藥業將把減稅節省的錢全部投入到新藥研發上。如此下來,企業研發費用能增加1.5個百分點。
當然,仿制藥并非全無機會可言。李燕認為,帶量采購會使仿制藥價格競爭加劇,引導國內仿制藥趨向集約化生產,并加速市場置換。“未來將釋放通過一致性評價仿制藥的市場紅利,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會逐步退出市場,這種市場置換為優質仿制藥提供了巨大的生存空間”。
中國人口多、市場大,仿制藥的機會永遠存在,但過去低水平重復的路子顯然已經走不通了,企業要從“做仿制藥”轉向“做好仿制藥”。“資金、技術、管理三者結合才能做好仿制藥。”李燕給出的建議是,企業要跳出“舒適區”,加強研發力量,提升質量,做大規模,壓縮不必要的費用,積極布局一致性評價。“企業不能再單純地做大眾化產品,需做一些有特點的、利國、利患者、利企業的品種,要仿制具有專利懸崖品種以增加市場機會。”她補充道。
落地政策有待完善
2月22日,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組織召開醫藥行業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座談會,討論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關注的話題,“4+7”帶量采購為其中之一。
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執行會長潘廣成告訴記者,座談會上有人表示,各試點城市將進入實施階段,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及醫保支付信息化程度不同,在貨款支付、醫保支付標準、中選品種使用和采購價格聯動等環節可能存在較大差異。
此話直擊痛點,點明了企業對于國家給出的政策能否切實落地的擔憂。“企業在醫院面前相對弱勢,如果采購價格低、用量不能保證,又不能及時回款,那企業怎么活?”李杰告訴記者,醫院二次議價和要求返點的情況能否杜絕,也是企業十分關注的問題之一,建議國家對此嚴厲查處和打擊。
對于保證及時回款,李杰建議有關部門要求醫院嚴格按照合同回款時限要求執行,或者讓醫院設置專項基金,來支付帶量采購的中選品種。潘廣成說,也有企業人士建議,為確保對試點城市貨款支付到位,設立“貨款預付金專用賬戶”,醫保部門按照中選品種總額的50%~60%在“三方協議”簽定后5日內,向中選企業支付“貨款預付金”,待所有醫療機構完成“約定采購量”且中選企業收到全部貨款后,中選企業通過“專用賬戶”退還“貨款預付金”及其產生的利息。
有幾位人大代表告訴記者,有些非“4+7”地區要求產品價格與“4+7”地區聯動,但在用量和支付方面并沒有配套政策,這令企業擔憂。對此問題的解決,李杰認為,應該由國家醫保局聯合其他部門,或者由更高層的部門來出臺文件,保障企業在非“4+7”地區的利益。
究其根本,企業所關注的問題是相關政策能否讓自己有合理的利潤空間,以支撐進行創新研發,順利度過從低水平仿制向高水平仿制和創新研發轉型的關鍵時期。
“近年來我國醫藥行業發展,但由于起步晚、底子薄,還沒有達到和跨國藥企直接對抗的程度,要進行產業升級、實現對制藥巨頭的趕超,企業需要蓄積能量。” 李杰認為,現在的政策在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方向上是好的,但我國藥企目前仍處于以仿制藥盈利來支持創新研發的階段,因此企業要實現轉型,需要有合理的利潤空間,而保障企業有合理的利潤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不僅與企業策略有關,也需要國家政策的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