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牽頭建立疫苗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陸悅) 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國辦函〔2019〕27號),同意建立由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牽頭的疫苗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函件指出,為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進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的疫苗管理體系,經國務院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是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統籌研究疫苗產業布局、行業規劃、生產流通、質量安全、供應儲備、預防接種、補償賠償等重大問題,加快推進疫苗技術創新、工藝優化和產業升級;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勢,會商研判疫苗案件辦理、信息發布,組織制定疫苗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提出加強和改進疫苗工作的意見,推進監管能力建設和監管方式創新等。
聯席會議由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組成。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國家藥監局主要負責同志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函件同時公布聯席會議成員名單,召集人為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國家衛生健康委主任馬曉偉;副召集人為國家藥監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李利,國家藥監局局長焦紅,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國家藥監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國家藥監局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根據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疫苗管理工作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形成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
(責任編輯:郭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