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批次竹茹水分含量不達標
日前,福建省藥品監管局發布藥品質量公告。據悉,根據福建省藥品抽驗工作計劃,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藥品檢驗機構對2018年全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驗,共檢出39批次藥品不符合標準。
安徽愛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協和成藥業飲片有限公司、亳州中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愛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順和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2批次)生產的竹茹,均是水分不符合規定。
安徽亳州三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醋延胡索,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亳州市佰世信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醋延胡索,浸出物不符合規定。
安徽廣和中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通草、福建尤溪仙錦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通草,均是性狀及顯微等2項不符合規定。
廣東和翔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青葙子,性狀、顯微、雜質等3項不符合規定;福建銘遠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青葙子,性狀、顯微等2項不符合規定。
隴西縣寶川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渭源仁澤藥業有限公司、廣東天誠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中山市正德香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蟬蛻,均是性狀不符合規定。
河南明善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清顆粒,檢查-溶化性不符合規定。
山西云鵬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奧美拉唑腸溶片,釋放度不符合規定。
福建省永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鹽酸特比萘芬乳膏,檢查項下有關物質不符合規定。
安徽仁和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復方桔梗止咳片,檢查項下重量差異不符合規定。
湖北金貴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百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規定。
對上述抽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的藥品及相關單位,福建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在依法組織查處。此外,抽檢還發現15批次藥品經檢驗不符合規定,但相關轄區監管部門復函稱非該企業生產。(記者 張文章)
(責任編輯:齊桂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