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將開展醫保定點醫藥機構評估
記者12日從南昌市醫保局獲悉,為規范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的服務行為,鼓勵和引導各類醫藥機構公平參與競爭,該市將開展2019年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評估準入工作。
據了解,依法設立在南昌市轄區范圍內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可自愿申請參加定點醫藥機構準入評估。此前已取得南昌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資格的醫藥機構不需重新申請評估準入。
對于申請定點醫療機構的要求是,符合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依法取得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發的執業許可證,或經軍隊主管部門批準并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有資格開展對外服務;嚴格執行《社會保險法》和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建立了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應有專門管理醫療保險工作的部門和人員,其他醫療機構應有專職管理醫療保險工作的人員;配備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聯網結算要求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并有相應的管理和操作人員。
申請定點零售藥店則要求,需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具有整潔的營業場所,營業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設置醫療保險專門服務區域,具備及時供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能力;能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一名執業藥師在崗,營業人員需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合格;藥店內不得擺放和兼營日用品、食品、化妝品等非醫藥類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