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網絡售藥?委員建議:法律規定要更加嚴格
《中國人大》全媒體見習記者侯朝宣?記者于浩8月24日北京報道:隨著互聯網經濟的迅速發展,網上藥品經營也逐漸升溫。8月22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會上,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對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中規范網絡售藥的內容提出意見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杜黎明認為,對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責任者的處罰應當更加明確。草案第131條規定:“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違反本法規定,未履行資質審核、報告、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的,責令整改,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杜黎明說,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是由數以千計的入駐藥店向全國公眾銷售藥品,其品類齊全、輻射面廣。如果對入駐藥店的經營行為管理不嚴,將帶來嚴重后果,因此他建議草案第131條增加對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責任者的處罰,同時上調罰款金額,起到震懾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