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領會科學監管理念的實質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明確提出樹立和實踐科學監管理念的要求,是對長期以來監管實踐的理論總結,是對監管規律認識的深化,深刻揭示了食品藥品監管的內在規律,對做好新時期監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監管理念是監管工作的靈魂,是監管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方向,事關監管的整體能力和水平。深入研究和探討科學監管理念的基本內涵,正確把握科學監管理念的實質,是做好新形勢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內在要求,也是在食品藥品監管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
科學監管理念的本質和核心,是以人為本,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在食品藥品監管中,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就是要堅持以人為本,按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用藥權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一心一意為民、盡職盡責護民、實實在在利民。
科學監管理念的一個重要目標是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藥品安全是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問題之一,藥品安全有效是人民群眾維護健康權益的基本訴求。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我們都要把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作為工作的首要任務,毫不動搖。當前,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日益增加,對藥品監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階段,我國醫藥產業發展水平與公眾不斷增長的用藥安全需求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我們必須把公眾用藥是否安全,作為衡量藥品監管工作實際成效的重要標準。
樹立和實踐科學監管理念,必須實現依法監管保安全、科學監管促發展以及安全與發展的和諧統一。實現公眾用藥安全與滿足公眾用藥需求的統一,實現藥品安全與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統一,必須把握好藥品安全與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內在聯系,堅持依法監管保安全與科學監管促發展并重。依法監管保安全、科學監管促發展是新形勢下做好藥品監管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藥品監管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只有認真總結藥品監管的歷史經驗,創造性地將依法監管和科學監管統一于藥品監管實踐,才能整體提升藥品監管的能力和水平。安全有效的藥品是企業按規范生產出來的。從一定意義上講,醫藥產業的發展水平從根本上決定了用藥安全的保障水平。因此,要全面認識和把握藥品消費需求規律、醫藥產業發展規律和監管工作規律,推進監管工作的科學化、監管手段的科技化和監管體系的現代化,使醫藥產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為維護公眾安全用藥的基本權益奠定堅實的基礎。
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高國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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