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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對藥品零售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實行記分管理
據中國醫藥報訊 為進一步加強藥品零售企業監管,規范日常監督執法行為,近日,山東省東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了《東營市藥品零售企業日常監督檢查記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藥品零售企業日常監督檢查記分細則》,對藥品零售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實行記分管理。
《辦法》規定,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存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藥品零售企業,除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外,還可根據《藥品零售企業日常監督檢查記分細則》作相應記分。一次檢查發現多個違法違規行為的,累計記分;一次檢查發現一個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多條扣分內容的,取其中最高分值的一條記分;二次檢查發現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實行雙倍記分。檢查和記分情況在《日常監督檢查情況記分表》上如實記錄,并將檢查和記分情況作為年度確定藥品零售企業安全信用等級的參考依據。
同時,根據記分情況對藥品零售企業實行分類監管,對全年累計記分在15分以下的藥品零售企業,下一年度的GSP認證跟蹤檢查免于現場檢查;累計記分在51分上的藥品零售企業,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增加日常監督檢查的頻次,其負責人、質量責任人和有關人員要重新接受教育培訓。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藥品零售企業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整改的,依法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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