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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臺《藥品生產企業質量風險月報告制度》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刻分析發生食品藥品不良事件的深層次原因,舉一反三,從生產源頭上對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加強監管。近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藥品生產企業質量風險月報告制度》。
該制度規定,每月7日前全區藥品生產企業向當地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上月《藥品生產企業質量風險評價月報表》,內容包括物料產品質量檢驗、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和成品質量追蹤中出現的異常問題、糾正和預防措施、效果、分析評價及藥品不良反應及召回等情況。要求各地、州、市局匯總后上報區局,并做好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月報表的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工作,對藥品生產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視情況采取措施,現場檢查核實、督促企業認真分析整改。
該制度的出臺有利于藥品生產企業強化風險管理意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有利于藥品監管部門暢通信息渠道,及時控制藥品生產質量風險,從源頭上保證藥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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