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食品藥品安全風險排查例會制度
據CFDA網站訊 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足創新監管機制,落實監管責任,防控安全風險,從建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入手,制定出臺了《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食品藥品安全風險排查例會暫行辦法》,以日常監管中獲取的風險信息為基礎,通過例會研討的形式,集體分析風險因素、確定風險程度、提出防控措施、跟蹤防控結果,把監管工作由“事后救濟”逐步向“事前預防”轉變。
風險排查例會分為四級。第一級由分局召開風險排查例會,對本轄區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數據進行匯總、排查、分析,提出風險點,確定風險程度,對高風險點問題提交市局研究;第二級市局相關業務處室針對專項工作,飛行檢查及各分局上報的風險點基礎上進行深入調研分析,召開處風險排查例會,能夠解決的及時解決,對不能確定的,需要多部門協同研究的高風險問題提交市局分管領導召開專題例會;第三級由分管局領導召開專題例會,提出解決問題的工作思路和辦法,提交市局風險排查例會研究;第四級市局風險排查例會,由局長召集,局領導班子和相關單位和部門參加,集體研究高風險問題的解決措施,明確責任主體,提出落實要求。辦公室負責督查督辦。
各分局、業務處每月召開1次風險排查例會,市局專題例會不定期召開,市局集體例會每季度召開1次。遇有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保障任務或發現重大、緊急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苗頭時,可隨時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每月,分局、處室上報的風險排查例會會議紀要在OA辦公系統上共享。
通過建立風險排查例會機制,提高了全市食品藥品監管人員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積極性,同時也對全市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敲響了警鐘,有效提升了“企業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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