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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食品藥品安全預警信息交流制度》
據CFDA網站訊 為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息交流,確保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和隱患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日前,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印發了《食品藥品安全預警信息交流制度(試行)》。
《制度》明確,食品藥品安全預警信息包括:對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潛在威脅,可能引發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或事件;消費者、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專家等對某類食品藥品安全提出質疑,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制度》規定,食品藥品監管業務處室、應急管理處、食品藥品稽查局、檢驗檢測機構等應加強對監督抽檢、媒體輿情、舉報信息、不良反應監測等方面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與研判。
《制度》要求,對食品藥品安全預警信息,發現處室要及時通報相關處室,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和不報。涉及其他部門(單位)的,視情況啟動省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或藥品廳際聯席會議會商處置機制。對未依照本制度要求履行通報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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