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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規范餐飲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行為
本報訊 日前,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山東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的適用范圍、原則、層級職責、檢查內容、方式及程序,《辦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計劃制定年度監督檢查方案并負責實施,實行劃片分格、網格到底、責任到人、定崗定責,實現監督檢查全面覆蓋。
《辦法》要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應與專項整治、節假日、中高考等特殊時段食品安全監管相結合,與投訴舉報線索核查和稽查辦案相結合,實現監督檢查信息共享。監督檢查情況應及時納入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監督檢查信息應通過適當方式及時對外公布,以方便社會公眾監督。
《辦法》規定,對餐飲服務單位年度首次監督檢查必須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持證經營及量化分級管理情況,從業人員管理情況,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和場所、設施、食品加工制作規范情況。在開展監督檢查的同時,檢查人員應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引導、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規范管理。 (張建波)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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