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尋網絡違法售藥治理良策
根治頑疾須用法律利劍
□ 浙江省金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胡杰豪 朱安東
對于網售藥品違法案件的查處,大多數執法人員都感到無從下手,因為網絡交易平臺上當事人的信息是虛假的,網站是未經備案的,售假窩點在哪里不得而知,這些因素使得案件調查工作缺乏針對性。下面,筆者結合實踐,就網售藥品違法行為的查處談幾點看法。
首先,查找此類違法行為的共性。針對互聯網銷售假藥的案件,執法人員一時很難找到具體當事人,但是可以根據網站上銷售的假藥進行追蹤,通過搜索找出經營類似藥品的其他網店,然后對查找出來的網店信息進行匯總,看這些網店的注冊地是否集中在某一區域;聯系人、聯系電話、客服QQ是否一致;銀行賬號是否有關聯等,進而推測出當事人違法經營的規模及違法行為的可能發生地。
其次,讓當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在通過行政執法手段獲取相對詳細的案件信息后,藥品監管部門應向所在地公安機關介紹案件初步調查情況,分析存在制售假藥的可能性,進而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利用公安機關的刑事偵查技術,對相關嫌疑人的電話、銀行賬號進行監控,以便挖掘出網售假藥的當事人和制售窩點。
第三,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力度。一是加大對涉藥單位的監管力度,用足、用好、用活行政、技術、社會監督手段,嚴厲打擊各類藥品違法犯罪行為,消除監管盲點,使假藥無藏身之地。二是加強對持有《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企業的日常監管,防止超范圍經營和出租、掛靠經營行為的發生。三是積極開展藥品安全知識宣傳活動,全面增強公眾的藥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在全社會形成關注藥品安全、參與監督的良好氛圍。
第四,完善網售藥品監管法律法規。利用網絡銷售假劣藥一直是我國乃至全球藥品監管的一大難題,盡管近年來各地藥品監管部門查處了一大批網絡銷售假藥大案要案,但這一問題依然十分突出。因此,建議在國家層面盡早頒布互聯網藥品交易法律法規,明確網售藥品經營者在服務器部署、網絡信息發布等方面的義務,規定網絡售藥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用法律利劍根治網絡非法售藥頑疾,確保網售藥品監管有法可依。
第五,建立專業的網絡監管隊伍。有關部門應建立專門的網絡銷售假藥監測機構和全國范圍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網絡知識培訓,建立一支專業化的網售藥品監測、監管隊伍。此外,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加大與公安、郵政、通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強藥品寄遞渠道的日常監管;同時協調工信、網監等部門加大對網絡搜索引擎企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治理網絡非法售藥行為。
建立網售藥品信息共享機制
□ 江蘇省宿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鄒媛媛
隨著互聯網的飛速發展,在網絡上發布違法藥品信息的行為屢見不鮮。雖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信管理部門已經對互聯網藥品信息發布開展全面的監測,也出臺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處罰措施,但不可否認,目前互聯網藥品信息發布監測效率仍然不高,對網絡非法售藥行為的震懾力度有限。筆者認為,在互聯網藥品信息發布監測依然主要依賴人工的現狀下,應探索建立網售藥品信息共享、交換機制。
在互聯網藥品信息發布監測工作中,執法人員常發現一些發布違法違規藥品信息的頁面和網站,其ICP備案地或服務器在外市或者外省。由于不是本地區管轄范圍,這些監測信息只能擱置一旁。如果該網站所在地的監管部門也監測到了這一違法違規信息,就是重復“勞動”,浪費了執法成本;如果未監測到,就可能漏掉了一個可疑線索。據此,筆者建議在各省甚至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網售藥品監測信息收集、共享、交換平臺。各地將監測到的違法藥品信息集中上報至該平臺(屬于本地管轄范圍的可直接進行處理),再由平臺反饋至違法藥品信息或違法網站所在地監管部門進行處理。互聯網藥品經營無地域界限,與此相對應的監管也應拋開行政區域的限制,通過建立網售藥品監測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最大限度地利用已經獲得的違法藥品信息,嚴打互聯網違法發布藥品信息、制售假劣藥品行為。
網售藥品監管須打“組合拳”
□ 安徽省寧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高 雷
對網絡非法售藥行為的監管,筆者認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結合網售藥品的特點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創新監管方式,打出監管“組合拳”。
一是強化資質公示。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在地方政府政務服務平臺或者官方門戶網站醒目位置,公示網絡藥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的掃描原件或者證書編號。同時,應嚴格要求從事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在其網站主頁顯著位置標注上述兩證書的掃描件或者編號,同時,備案涉及網絡交易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資格證明文件和藥品批準、注冊證明文件,以方便消費者查詢。此外,還應要求涉及藥品銷售的網站建立相關的數據查詢系統,設置查詢專欄,以便消費者通過證書編號核實相關許可信息,進而使得電商在公示制度的約束下,規范其網售藥品行為。
二是履行警示職責。藥品監管部門可以利用短信、電視、網絡以及報紙等媒介,向消費者發出藥品消費警示,如明確告知消費者在網上購藥前,可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數據查詢系統,查詢所購藥品批準文號或注冊證號是否有記錄,以及藥品廣告宣傳與數據查詢系統顯示的藥品許可信息是否一致,以此提醒購藥者理性消費,謹防上當受騙。同時,暢通12331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向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網售藥品違法行為。此外,監管部門還應強化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督促電商企業依法開展藥品交易服務活動。
三是部門協同執法。藥品監管部門應聯合工信、工商、公安等相關職能部門,明確各部門的監管職責,構建網售藥品備案準入體系,強化網絡經營許可、網絡運行內容、網絡經營渠道等方面的監管,從源頭封堵漏洞,凈化網絡售藥平臺。針對跨地域網售藥品違法行為,藥品監管部門還須加大異地協查、核查力度。案發地監管部門要及時發出協查函,承辦案件協查的部門要整合現有資源,嚴格查證,對不符合協查要求的內容,應做好解釋說明,并附上法定依據理由,函告案發地監管部門。承辦案件協查的部門不得僅依據被調查企業陳述意見,或主觀判定復函;在協查中發現新的違法行為時,除函告案發地監管部門,明確答復意見外,還應嚴格依職權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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