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醫療機構中藥飲片采購行為亟待規范
近幾年來,隨著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民營醫療機構如雨后春筍般迅速發展,憑借其靈活的管理制度、多元化的個性服務等經營優勢,占據著越來越大的醫療市場份額。然而如何有效加強這類醫療機構藥品購銷行為的監管,則是擺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面前的一道新課題。下面,筆者結合稽查實踐中查處的案例,就民營醫療機構違法采購中藥飲片的行為做一分析探討。
案例一:執法人員在某民營醫院抽檢中藥飲片,10個品種中有3個不合格。后通過協查查明,該醫院中藥飲片供貨商趙某使用安徽某醫藥銷售有限公司資質及授權委托書取得醫院認可,然后自行組織中藥飲片貨源、私自打印銷售票據,與該醫院完成中藥飲片交易,其實質屬于無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為。
案例二:執法人員在檢查某民營中醫院購進中藥飲片的票據時,發現部分顯示安徽某醫藥公司的票據無公章,票據可疑,后查明該醫院在沒有核實銷售人員張某相關資質的情況下,直接購進其提供的中藥飲片,用于代煎湯藥熬制。案發后張某無法聯系,而該醫院卻構成了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的違法行為。
案例三:執法人員通過協查發現,某民營醫院中藥飲片供貨商于某使用安徽某醫藥有限公司資質及授權委托書,并開具該公司正規稅票,但自行組織中藥飲片貨源,私下打印銷售票據。顯然,該案中于某的行為屬于掛靠在正規醫藥公司下無證經營藥品行為。
通過對以上案例進行分析,筆者發現此類案件高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民營醫院管理者法律法規意識淡薄,醫院藥品采購部門多由其直(旁)系親屬或老鄉掌控,沒有采用透明公司化運行體系,而是任人唯親,且這些人多不懂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少數人甚至知法犯法。二是這些醫院藥品采購部門負責人藥學知識匱乏,為謀取最大利益,片面追求中藥飲片價格低廉,忽視了中藥飲片質量,對中藥飲片供貨商資質審查不嚴,導致假冒偽劣中藥飲片流入醫院。三是部分公司藥品銷售人員私自組織中藥飲片貨源,披著合法公司外衣行無證經營藥品之實。四是少數社會無業人員冒用醫藥公司銷售人員資質,與民營醫院采購人員相互勾結,私下進行藥品交易,牟取暴利。
民營醫療機構違法采購中藥飲片的行為,對患者用藥安全埋下了較大隱患,監管部門必須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規范查處。對此,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加強對民營醫療機構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讓其知法守法,嚴格中藥飲片進貨渠道管理,嚴把中藥飲片采購源頭關。尤其是要讓這些醫療機構清楚,從生產企業采購中藥飲片,必須按要求提供企業資質證明文件及所購批次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從經營企業采購的,除要求提供經營企業資質證明外,還應要求提供所購產品生產企業的《藥品GMP證書》及該批次產品的檢驗報告書。
二是加強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稽查執法力度。重點檢查其使用的中藥飲片購進票據,核實購進渠道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特別是使用中藥飲片熬制湯劑或洗劑的醫療機構,由于中藥飲片用量較大,應將其列為重點檢查對象。
三是加大對民營醫療機構中藥飲片的抽檢力度。已查實的案例表明,出現抽檢不合格的民營醫療機構,相當一部分是購進渠道存在問題。因此,監管部門通過有針對性的抽檢,發現不合格中藥飲片,即對該醫療機構中藥飲片購進渠道重點核查,往往能很快鎖定非法渠道采購藥品的違法行為。
四是實行報備制與黑名單制。對在轄區內銷售中藥飲片的外省市企業,監管部門應要求其主動報告企業經營許可資質信息和銷售人員信息;企業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報告更新,逐步建立轄區內銷售中藥飲片的外省市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凡是出現違法違規情況的中藥飲片生產經營企業,即納入黑名單,實施重點監管,促使其進一步規范或退出市場。( 作者單位:湖北省武漢市食品藥品執法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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