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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制定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制度
本報訊 近日,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了《山西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規范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行為。《制度》明確了保健食品的監管對象、監管人員,梳理了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日常監督檢查原則、程序、內容、檢查頻次,規定了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方式和要求。
《制度》要求山西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屬地負責、全面覆蓋、風險管理、信息公開”的原則,分類分級地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山西省局負責指導全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日常監督檢查,市、縣局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編制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確定檢查事項、檢查方式、檢查頻次以及抽檢保健食品種類、抽查比例等內容。日常監督檢查要采取雙隨機的原則,采用書面檢查和現場檢查的方式進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相對人信用等級、許可辦理等情況,確保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保健食品經營者每年至少全覆蓋檢查一次。同時,鼓勵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選擇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自身的生產經營管理體系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參考。(晉 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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