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藥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記者10月24日從省食藥監局獲悉,該局日前印發指導意見,在全省推進藥品生產質量追溯體系建設,要求企業在內部生產質量上實現每批產品制造人員、生產設備、生產物料、產品檢驗等信息可追溯,在市場銷售上實現流向可追蹤,以期有效控制藥品安全風險。
藥品生產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分為企業內部生產質量追溯和外部市場銷售流向追蹤。省食藥監局要求,生產企業應于12月底前實現產品生產質量信息可追溯,對生產各項活動進行記錄,實現每批產品生產制造人員信息可追溯、生產設備設施信息可追溯、生產物料信息可追溯、生產處方工藝參數信息可追溯、生產制造環境信息可追溯、產品檢驗信息可追溯等,確保與各批次產品質量相關的所有信息檔案資料不丟失、不缺損,有序存放,便于檢索和查找。
在市場銷售流向追蹤方面,藥品生產企業應采取適當方法,實時動態掌握市場銷售產品流向。鼓勵藥品生產企業對產品最小銷售單位賦以唯一性標識,提供藥品生產信息驗證服務,以便經營者、消費者識別。注射劑、血液制品等高風險藥品生產企業應優先使用信息化手段對市場銷售產品進行追溯。(記者 夏勝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