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舉報食藥違法行為最高擬獎50萬元
若發(fā)現(xiàn)身邊存在食藥違法行為,舉報經(jīng)查證屬實并立案查處后,最高可得獎勵50萬元。4日,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食藥監(jiān)局獲悉,《濟南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正在修訂并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可于12月11日前,將意見和建議反饋至市食藥監(jiān)局。
獎勵辦法明確,舉報獎勵根據(jù)舉報證據(jù)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三個獎勵等級。屬于一級舉報獎勵的,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4%-6%(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2000元的,給予2000元獎勵;屬于二級舉報獎勵的,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2%-4%(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給予1000元獎勵;屬于三級舉報獎勵的,一般按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1%-2%(含)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200元的,給予200元獎勵。每起案件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若違法行為既沒有貨值金額也沒有罰沒款金額,但舉報內(nèi)容屬實的,可視情形給予200元-2000元獎勵。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原則上不少于30萬元,如“舉報系統(tǒng)性、區(qū)域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等情形,以及其他由國家、省級食藥監(jiān)管部門認定的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舉報。
據(jù)了解,市民可通過電話、網(wǎng)絡、信件、走訪等渠道舉報食藥違法犯罪行為,鼓勵實名舉報。匿名舉報人有接受獎勵意愿的,在舉報同時提供能夠辨識其身份的信息作為身份代碼,并與舉報受理機構約定舉報處理結果、獎勵權利的告知方式及舉報密碼。(記者 盧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