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被通告16次 浙江章華,請給消費者一個說法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陳燕飛) 1月3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再發化妝品不合格通告,公布35家企業生產的71批次染發類化妝品不合格,浙江章華保健美發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章華公司)再度上榜。記者發現,國家藥監局自2018年1月9日發布針對化妝品抽檢不合格消息以來,章華公司已被通報16次。
在1月30日的通告中,標示為章華公司生產的“章華生態焗油染發霜(3.4)”檢出批件和標簽未標識的染發劑1,5-萘二酚。1月28日的通告中,標示為章華公司生產的10款染發類產品不合格,如“章華一抹黑焗油N”檢出批件及標簽未標識的染發劑間氨基苯酚、苯基甲基吡唑啉酮。1月3日的通告中,標示為章華公司生產的21款染發類產品不合格,如“章華漢草?國色天香·自然黑章華護染焗油2.0”檢出批件及標簽未標識的染發劑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鹽酸鹽。
不難發現,標示章華公司生產的產品不合格主要集中在實際檢出成分與批件配方或者標簽標識成分不符。業內相關專家表示,以上行為屬于生產企業擅自更改配方,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影響消費者使用安全。
記者還發現,在16次產品不合格的通報中,章華公司9次發聲稱全部或部分為假冒產品,兩次否認相關產品為本企業生產,但相關證據并未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