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采取“3+5+3”措施 做好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
4月2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新聞通報,為了配合好藥品集中采購的試點工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指示精神,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采取“3+5+3”措施全面落實試點工作。
據介紹,2018年11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選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遴選試點品種,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實現藥價明顯降低,減輕患者藥費負擔。
為落實中央和國務院指示精神,該局日前印發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落實國家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工作藥品質量相關配套措施的通知》。該通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是在企業主體責任、藥品全生命周期、違規違法行為查處3個方面落實試點工作責任;二是重點著力中選藥品的質量、不良反應監測、廣告、價格、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5個領域全力保障中標藥品質量和權益。三是對中標品種、配送企業、使用單位采取3個全覆蓋措施,對所有中標品種進行抽樣,由專門的藥品檢驗機構進行全面的質量檢驗;對10家配送企業在年度日常監管任務的基礎上,再增加一次現場監督檢查;對66家公立醫院在使用中標品種的過程中儲存和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執行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與此同時,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還針對中選藥品在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過程中,可能因品控、運輸、儲存等方面管理不善而出現藥品質量問題制定了相關的應急處置預案。
下一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嚴格按照《配套措施》要求,持續對中選藥品、中選配送企業、采購的醫療機構實施緊盯式全方位監管,對中選藥品實施全品種全批次抽檢及不良反應報告情況進行監測;對中選藥品明碼標價執行情況實施重點檢查;加強對中選藥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及促進力度;持續對中選藥品廣告發布行為進行監控。(記者 易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