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度凈利潤數次修正,紫鑫藥業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落楠) 5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鑫藥業)發出監管函。據監管函,紫鑫藥業2018年10月以來披露的信息中,2018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數度修正,從預計為3.9至4.2億元最終“縮水”到1.74 億元。
“你公司在2018年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中披露的凈利潤均不準確,與實際凈利潤差異較大,你公司未能及時、準確地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鄙罱凰行“骞竟芾聿勘硎?,企業及企業相關負責人的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4月修訂)》和《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11月修訂)》的相關規定。

圖為監管函截圖。
2018 年度凈利潤的5個版本
在紫鑫藥業2018年10月以來發布的報告中,企業凈利潤有5個版本,數值一再縮小。
2018 年10月26日,紫鑫藥業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預計2018年度凈利潤為3.9至4.2億元;2019 年1月29日,紫鑫藥業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預計2018年度凈利潤為2.8至3億元;2019 年2月28日,紫鑫藥業披露業績快報,預計2018年度凈利潤為2.81億元;2019 年4月26日,紫鑫藥業披露業績快報修正公告,預計2018 年度凈利潤為 1.79 億元;2019年4月30日,紫鑫藥業在2018年度報告中披露,2018 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 1.74 億元。
企業2018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比企業最初預測的金額減少至少2億元,比2019 年2月披露的“為初步核算數據,已經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審計,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金額減少至少1億元。
為什么會有如此大的差距?在從3.9~4.2億元修正為2.8~3億元時,紫鑫藥業解釋為“報告期內受宏觀經濟下行影響,及金融去杠桿造成融資緊縮,整體資金面趨緊,國內各行業受到一定影響。國內公立醫院正在經歷醫保控費、取消藥品加成、控制藥占比等一些改革,使得處方藥受到各種政策的擠壓,致使第四季度處方藥產品銷售不及預期。”
在從2.81億元修正為1.79 億元時,紫鑫藥業解釋道,公司對2018年度人參業務板塊確認的部分收入進行修正。公司基于財務數據謹慎性原則,對2018年度已完成人參籽銷售回款、但人參籽出苗率未達到合同約定的部分銷售收入不做確認。
企業曾因信息披露違法被罰
記者檢索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發現,不少網友對紫鑫藥業業績縮水一事表示關注,證券日報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證券傳媒”將紫鑫藥業列入《今日“雷區”邊緣的上市公司(5.13) 》一文,同被列入的醫藥企業還有康美藥業。
查詢中國證監會官網,記者發現,紫鑫藥業曾因為信息披露違法被罰。2014年2月,中國證監會公布《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郭春生、曹恩輝等9名責任人)》。據這份處罰決定書,證監會對紫鑫藥業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

圖為處罰決定書截圖。
證監會查明紫鑫藥業存在以下違法事實。紫鑫藥業未在《201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與延邊耀宇人參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延邊勁輝人參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延邊欣鑫人參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通化偉誠人參貿易有限公司、通化嘉熙人參貿易有限公司、通化振豪人參貿易有限公司、吉林正德藥業有限公司的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
紫鑫藥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關于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的上市公司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
證監會決定:一、責令紫鑫藥業改正,給予紫鑫藥業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二、給予郭春生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三、給予曹恩輝、祖春香、殷金龍、李飛、方勇,韓明、徐吉峰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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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申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