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規定醫療機構優先采購有電子監管碼藥品
本報訊 記者宋紅霞 通訊員田國勇報道 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食品藥品安全保障體系戰略合作協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加快推進食品藥品電子追溯系統建設作出詳細規劃,對推進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方案》規定,“醫療機構在采購藥品時應優先采購有藥品電子監管碼的產品。”這是該省加快推進藥品電子監管的重大舉措。
河北省歷來高度重視藥品電子監管工作。2013年9月,河北省政府印發的《“食藥安全 誠信河北”行動計劃(2013-2015年)》中明確提出,以現行藥品電子監管碼追溯系統為藍本,建設全省聯網的食品藥品電子追溯系統,實現從食品藥品生產、出廠、運輸直至銷售終端全程實時追蹤監控。今年4月,河北省政府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簽署《共建食品藥品安全保障體系戰略合作協議》,再次提出建立 “四品一械”電子追溯系統。這些政策規定從制度上保障了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推進落實。
在藥品生產環節,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快推進藥品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截至目前,除國家規定必須實行藥品電子監管的特殊藥品、四大類高風險藥品和基本藥物外,該省另有近1000個品規實現了藥品電子監管碼賦碼后投放市場,增強了藥品質量保證能力。神威、石四藥等藥品生產企業已經實現了全品種電子監管。
在藥品流通環節,河北省局在全國率先開展藥品電子監管碼、商品條碼以及企業物流碼“多碼合一”試點工作,在滄州市選取一家藥品批發企業、一家零售連鎖企業(104家門店)、一家零售單體藥店作為試點。目前,已完成各碼間的數據映射、與企業ERP間的數據融合、整體聯調等各項工作并投入試運行,保證了藥品出入庫掃碼以及核注核銷數據的及時上傳,實現了藥品經營企業對所購進及銷售藥品的實時驗證,有效避免了問題藥品進入銷售環節。
在藥品使用環節,河北省衛生計生部門正在為全省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疾控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統一配備電子監管碼掃描槍和數字證書,大力推進藥品電子監管在醫療機構環節的應用。河北省局在全國率先開展了互聯網藥品交易B2C第三方平臺試點,要求試點單位95095醫藥平臺,入駐藥品零售企業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制度,推動實現藥品從生產到流通到具體消費者的全程可追溯。同時,該省還利用藥品電子監管碼,開展醫保藥品監控平臺試點,實現了藥品從出廠到具體患者使用的全程真實監控。
河北省局巡視員劉驍悍表示,今后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引導和鼓勵全省藥品生產企業加快藥品賦碼進度,進一步拓展“多碼合一”試點,力爭2015年實現藥品全品種、全鏈條電子監管。河北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藥品招標采購中堅決貫徹落實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進藥品電子監管應用,更好地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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