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集采改革成效顯著,為醫保帶來哪些啟示?
一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指出,堅持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增強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保障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醫藥服務。2021年2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再次強調:“要堅持不懈、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推進國家組織藥品和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能。”這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既證明20多年來中國醫改堅持“三醫聯動”的方略是正確的、可行的、有效的,又強調新階段深化醫改堅持不懈、協同推進“三醫聯動”的重要性、堅定性和制度化、常態化推進國家組織藥品和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改革(以下簡稱“藥品集采改革”)之間的必然聯系和辯證關系,為以制度化、常態化推進藥品集采改革作為深化醫改、三醫聯動、融合發展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提供了依據和遵循。
2018年以來,國家組織藥品集采改革的實踐證明,以藥品集采改革作為新階段深化醫改、協同推進三醫聯動、融合發展的切入點和突破口的抉擇是正確的;“三醫聯動”是使藥品集采改革得以順暢推進并取得顯著成效的體制機制保障和重要經驗;藥品集采改革深刻啟示,堅持不懈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是構建新階段“三醫”融合發展新格局的關鍵一招。
二
實施藥品集采改革,并以此作為新階段深化醫保改革的著力點、創新點和協同推進“三醫聯動”、融合發展的切入點、突破口,既非“心血來潮”的貿然之舉,也非“靈光乍現”的偶然之措,而是經過審慎的邏輯考量和艱辛的探索試驗作出的改革決策。這是因為:
——藥品和耗材是醫藥服務供給側的重要環節,與醫療、醫保休戚相關相互勾連;更與群眾的切身利益、保障權益、身體健康息息相關,茲事體大。
——問題導向原則和問題倒逼改革使然。藥品流通領域的問題,尤其是不良的行業生態造成的價格虛高、“看病貴”等問題長期未得到根本解決,已成為群眾深惡痛絕、“久治不愈”痼疾和反映強烈的問題。
——要緊盯老百姓反映強烈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推進改革,把解決藥品(耗材)這個突出矛盾作為解決群眾“愁難急盼”問題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則是應有之義和必然選擇。
——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促進國內制藥企業創新發展,是打破某些外國藥企市場壟斷、價格壟斷的當務之急和根本途徑。
——對用量大、價格高、質量療效確切穩定的藥品實施集中帶量采購(即“團購”),世界衛生組織早有“指南”,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地方自行探索實踐已有多年并積累了一些經驗,奠定了工作基礎,國家醫保局又組織開展“4+7”試點,實踐證明卓有成效,由國家組織開展醫保藥品集采改革的條件和時機俱已成熟。
三
2018年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國家層面組織的藥品集采共開展了五次(2019年的“4+7”集采擴圍、2020年1月的第二批國家藥品集采、2020年8月的第三批國家集采、2021年2月的第四批國家集采和6月的第五批國家集采),前四批集采共覆蓋了157個品種,平均降價幅度達到了53%,如果按照約定量計算,每年可節約671億元醫保資金。2020年11月,首開國家層面高值耗材集采,中選冠脈支架從個均價格1.3萬元左右降至700元左右,降幅高達93%。按約定采購量計算,可節約費用117億元。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進行第五次國家集采開標,成功采購61種產品,平均降價幅度56%,覆蓋多種常見病和重疾,為歷次國家藥品集采品種數量最多的一次。
經過多年的探索試驗和國家層面多次組織集采實踐,充分證明藥品(耗材)集采的合理性、有效性,確實是提升醫保基金的使用效能、降低群眾的醫藥費用負擔的路徑抉擇。由是,醫保藥品(耗材)集采進入常態化、制度化改革時期。
四
實施醫保藥品集采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取得的成效是顯著的、多方面的。
——最直觀、最現實的是中選藥品價格大幅度降低(如前所述),群眾的醫藥費用負擔相應減輕,頗受群眾稱贊,也受到高層肯定。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新年賀詞中特別提及“老百姓常用的許多藥品降價了”。
——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較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如通過公開公平充分的市場競爭形成藥品價格,政府在市場形成價格機制中,及時準確地發現相關藥品價格,科學合理地制定醫保基金支付標準,進而強化醫保支付制度,為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更加科學可靠的依據。
——促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革除“帶金銷售”“提成回扣”“商業賄賂”等積弊,改善營商環境,凈化行業生態,為市場主體在風清氣正的生態環境中心無旁騖地專心從事藥品生產經營創造適宜環境和有利條件。
——通過仿制藥與原研藥質量療效的“一致性”評價,國產藥品與國外制藥巨頭生產的藥品平等競爭、一視同仁,有利于提振我國藥企堅持走趕超發展、創新發展之路,做大做強我國醫藥產業的決心和信心。近年來國內制藥企業迅速轉變營銷模式、研發投入明顯加大。
——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的框架內,使用集采藥品等省下的費用,結余部分“五五分成”,醫療機構自主使用,近期可作為內部激勵獎勵,長期可用于推進收入分配、薪酬制度改革,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更好地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和技術價值,使廣大醫務人員獲得體面的、有尊嚴的較高收入,進一步調動醫務人員主動參與改革、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的自覺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五
2018年以來醫保藥品集采改革取得的顯著成效,不僅堅定了我們持續推進藥品集采常態化、制度化改革的決心和信心,而且為我們更好地立足新階段、貫徹新理念、構建新格局,提供了如下五條深刻啟示:
——醫保改革越深化越要重視機制創新。
2018年以來的藥品集采之所以能順利推進、并取得顯著成效,相較于之前的“招標采購”,最大的特點就是機制創新。機制創新是改革的中心環節,也是堅持不懈深化改革和可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故此,醫改越深化越要重視機制創新。2018年以來國家組織藥品集采改革,主要有四大機制創新:
一是,“招采合一、量價掛鉤”的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制藥企業自主參加、自主報價,醫療機構報用量,然后以簽訂合同的形式確定中選產品的購買量和價格,無需“公關”,也無需“帶金”。這一條非常關鍵、非常重要,也是與過去招采分離“兩張皮”式的“招采”最大的區別。
二是,藥品質量療效一致性評價機制。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國產仿制藥與國外原研藥“一個門檻”、一視同仁。這對于摒棄“唯洋是崇”的心理、提振國內藥企經營者的自信心、堅定走創新發展、高質量發展之路是極大的鼓勵和支持。
三是,對集采主體的激勵約束機制。制藥企業要確保中選產品供應及時,質量可靠;醫療機構要按合同約定足量采購、順暢使用,避免“招采分離”或“降價死”等違約違規問題發生。
四是,“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工作機制。避免生產企業“盲目亂投標”、平臺“大撒網”,既降低交易成本,又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醫保改革越深化越要堅持不懈、協同推進“三醫聯動”。
“三醫聯動”是中國醫保改革的基本方略,也是中國醫保的顯著特征。2018年以來國家組織藥品集采改革的實踐再次證明,堅持不懈、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是新階段構建醫改新格局、實現“三醫”互利共贏、融合發展的關鍵一招。
之所以作如是觀,一是因為新階段醫改具有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的特質,不同于初期試驗性改革,可以單項突破,而新階段醫改任何一項改革,如果“孤軍深入”,都難以“獨善其身”。二是新階段醫改的著力點是由“制”到“治”,只有系統集成、協同推進,才能形成綜合治理合力、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三是新階段醫改的路徑選擇和工作要求,是將改革的“總體框架”具體化、實操化、標準化、機制化,將中央決策部署抓實抓細抓落地,如果“三醫”不協同聯動,就會形成盲點和堵點,深化醫改就會受到阻力和約束,再好的改革政策舉措也難以落實落地,就難以實現改革目標。
2018年以來的藥品集采改革的最大亮點,就不再是某個部門“單打獨斗”,而是在醫保部門的牽頭組織下,相關部門協同配合、通力合作。醫保、藥監、衛健、工信等部門積極跟進,根據各自的職能盡職盡責為同一個中心任務通力合作。譬如醫保和衛健委聯合發文要求做好中選藥品臨床使用工作,衛健委明確將醫療機構使用中選藥品的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評比范疇,并與基金總額管理、收入分配掛鉤,確保藥品集采、使用順暢貫通。在實現“主打目標”的同時,協作各方(無論是醫保,還是醫療、醫藥)的業務、事業(產業)都得到相應的發展,初步彰顯融合發展的倍增相應。
——醫保改革越深化越要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2018年以來的藥品集采改革所以能順利推進并取得顯著成效,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摒棄了以往一些政府部門越俎代庖、包攬過多,排拒市場機制、壓抑束縛企業(市場主體)活力的陳規陋習,正確認識和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這是深化改革的基本關系和關鍵環節),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的結果。
新階段深化醫保改革的主要任務和核心目標是健全完善公平統一的醫療保障體系,要在推進法定醫保制度成熟定型的同時,加大發展多層次保障的力度和進度。總的要求是,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改革策略是補短板、強弱項,重點是盡快補齊商業醫療保險、長期照護保險這兩塊“短板”。既往的實踐和近年一些地方的經驗都昭示,單靠政府的行政手段,或者僅憑商保機構的努力都不靈,唯有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才能充分發揮各自的強項和優勢,形成推進商業醫療保險、長期照護保險的合力,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既快又好地發展。
——醫保改革越深化越要重視提高醫保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治理能力。
2018年以來藥品集采改革的實踐,是對醫保隊伍綜合素質和治理能力的檢驗和錘煉,醫保隊伍的專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市場分析(大數據運用)能力、詢價能力、談判能力(談判技巧)、制度政策的執行能力等都在不斷提高,正因為如此,才能在集采談判中掌握主動,進行“靈魂砍價”,取得最優成功。
新階段深化改革要扭住完善醫保制度體系這條主線,由“制”到“治”,將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因此,只有切實提高醫保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治理能力,才能把醫保改革的決策舉措抓實抓細抓落地,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醫保公共服務,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實在在的實惠。
——醫保改革越深化越要重視研究、解決深層的矛盾和問題。
改革就是通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除弊布新。敢于和善于發現問題、研究問題,是解決問題的前提。2018年以來的藥品集采改革所以能取得成效、并且要將此項改革常態化、制度化持續推進,正是對藥品流通領域存在的體制機制問題不斷認識揭示、反復比較研究、長期探索試驗才找到的解決路徑和方法。
但是應當看到,這只是邁出了第一步,今后的路還很長、任務還很艱巨。
一是藥品集采取得的成效是顯著的,然而也是初步的階段性的(特別是藥品降價的“溢出效應”,相當程度是推算的“理論賬”與群眾的實際感受之間還存在不小的差距),千萬不可估計過高。
二是對藥品集采改革的功能定位(本質上是以價值為取向的戰略性購買,也就是常說的“團購”)是破解醫改難題,革除藥品流通領域積弊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決不是“萬能解藥”,既不可夸大走偏,更不要“一葉障目不見森林”。
三是“三醫聯動”雖有進展,但仍不到位,導致中標產品落地不夠順暢,尤其是創新藥進入臨床使用的比例較低(有調查顯示,一些地方只有20%左右);集采藥品、耗材的價格降下來了,但其他診療項目(如過度檢驗檢查)、其他配套耗材(如冠脈支架的輔助材料)的價格不降反升,“按下葫蘆起來瓢”式的諸多“反制”措施對沖了集采降價效應。
四是談判規則尚不完善,競爭尚不充分,造成一些生產企業非理性報價產生的“囚徒困境”,勢必對一些必需藥品的生產帶來負面影響。
五是通過藥品集采改革發現價格,藉以制定科學可行的醫保支付標準的初衷尚未實現(這會嚴重制約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的健全和強化)。
凡此種種,既是藥品集采改革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又是“三醫”體制機制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只有在深入系統研究這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在達成廣泛共識的基礎上,不斷提高理性推動“三醫聯動”自覺性、主動性、積極性,進一步增強“三醫聯動”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堅持不懈、協同推進“三醫聯動”,實現“三醫”融合發展,才能從根本上加以解決,才能保障人民群眾在全面深化醫保改革中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醫藥服務和更多實實在在的利益,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和健康保障需要。(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 王東進)
(責任編輯:陸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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