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手記】“初心”不改護健康
當我們看到新修訂《藥品管理法》總則第一條明確提出“為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和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制定本法”時,回望70年來新中國藥品法治歷程,可以發現“保障藥品質量 守衛人民健康”這一藥品管理立法的“初心”從未改變——
在1959年的《關于保證與提高藥品質量的指示》中直接指出“有些藥品由于質量不好,已危及人民健康”;在1961年《關于加強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問題的報告》中指出“藥品質量好壞,是關系千百萬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的大事”;1963年10月的《關于藥政管理的若干規定》在總則部分提出“藥政管理的任務是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密切結合防病治病需要,監督和提高藥品質量,保證人民用藥的安全與有效,更好地為廣大人民健康服務?!边€要求各部門確立“質量第一”的思想,指出“對有害人民健康的藥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堅決取締,情節嚴重者,必須會同有關部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1984年版《藥品管理法》明確了立法目的是“加強藥品監督管理,保證藥品質量,增進藥品療效,保障人民用藥安全,維護人民身體健康”……
“初心”不變的同時,中國藥品法治理念也逐步升級:從關注藥品質量到關注藥品安全、可及性、全過程監管,并引入了風險管理、社會共治的理念;從保障人民用藥安全到保護和促進人民健康;從建立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規范,到全面實施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要求持有人對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中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負責……以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為起點,中國藥品管理法治建設已踏上新的征程。
(責任編輯:齊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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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為實現偉大的中國夢不懈奮斗——熱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
在藥監系統、醫藥行業宣傳貫徹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和新制定的《疫苗管理法》的熱潮之中,即將迎來中華人民共和國70歲華誕,我們與全國人民一道分享喜悅與自豪,感懷責任與使命。 2019-09-27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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