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車間工作的人員必須要有健康證嗎?

【法律條文】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六)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案例解讀】
錢某剛剛被安排到食品廠車間工作。食品廠負責人告訴他必須去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才可以來食品廠車間工作。錢某認為這太麻煩了,只不過是個形式問題,不愿意去進行健康檢查。錢某的這種想法正確嗎?
【我要提問】
食品廠車間工作的人員必須要有健康證嗎?
【專家說法】
依照我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此規定是為了保障食品加工過程中的安全,保障食用此食品的人員安全。若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此規定,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本案例中,錢某想要去食品廠車間工作,應必須取得健康證。
【一句話點評】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證才可上崗工作。
(責任編輯:齊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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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因設備陳舊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淘汰嗎?
作為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旦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2020-05-20 14:38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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