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企業有權自行委托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嗎?
【法律條文】
第八十四條 食品檢驗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認證認可的規定取得資質認定后,方可從事食品檢驗活動。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第八十九條 食品生產企業可以自行對所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食品行業協會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消費者需要委托食品檢驗機構對食品進行檢驗的,應當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
【案例解讀】
一家新成立的專門加工米線的公司,由于近幾年來新聞經常曝光有些米線生產廠家利用腐爛谷物添加二氧化硫等致癌添加劑來生產米線,導致市場上很多消費者對米線產生了抵觸。而該公司作為新公司,其生產的產品更是難以得到消費者的信任。該公司一直以來都堅持良心生產,保證米線的品質,同時為米線市場的低迷而感到十分擔憂。因此,為了向消費者證明自家生產的米線是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該公司希望通過委托當地的食品檢驗機構對其出廠的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但不知自己是否可以這樣做?
【我要提問】
食品生產企業有權自行委托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嗎?
【專家說法】
食品委托檢驗是委托食品檢驗機構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由檢驗人運用科學知識,獨立對食品樣品進行分析檢驗后而做出書面意見的行為。它能夠為企業的產品質量進行科學指導。在實踐中,為了保障企業生產食品的質量,很多企業會自行委托食品檢驗機構對其產品進行檢驗。一旦企業和檢驗機構建立了委托檢驗關系,檢驗機構對企業出廠的產品質量問題負有直接責任。法律對企業自行委托食品檢驗機構的行為也予以了肯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食品生產企業可以自行對所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一句話點評】
法律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有權委托符合法律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也可以自行進行檢驗。
(責任編輯:齊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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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檢驗報告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食品檢驗機構應當依據法律規定,客觀、公正地進行食品質量檢測,尊重科學,恪守職業道德,不得違法出具虛假檢驗報告,否則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 2020-05-20 19:26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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