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開遴選兼職藥品檢查員的公告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立職業化專業化藥品檢查員隊伍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9﹞48號)精神,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擬面向全國公開遴選省級兼職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下同)檢查員。現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
本次遴選9個崗位,遴選檢查員800名左右,其中:藥品注冊檢查50名、藥物臨床試驗檢查80名、藥品生產檢查150名、藥品經營檢查150名、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檢查50名、醫療器械注冊檢查60名、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檢查40名、醫療器械生產檢查100名、化妝品生產檢查60名。
二、遴選范圍
全國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相關科研機構、檢驗檢測機構、高等院校中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質量管理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聘檢查員需重新報名,履行聘任程序,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選資格。
三、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藥品監管事業,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2.有較強的文字組織、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
3.未受過黨政紀處分;
4.健康狀況良好,適應外出檢查工作,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
5.服從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檢查員相關管理規定,每年至少能夠參加2次抽調檢查任務。
(二)崗位條件
1.藥品注冊檢查崗位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全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直屬技術機構從事藥品注冊管理工作人員,企業、第三方機構從事藥品審評、檢查、檢驗工作的全職、在職技術人員。
(2)檢查機構的專職檢查員需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的藥品注冊現場核查檢查工作經驗;非檢查機構的兼職檢查員需有近三年5次參加過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的藥品注冊研制現場核查、生產現場檢查的經歷。
2.藥物臨床試驗檢查崗位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已取得國家級GCP檢查員資格的,參加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現場檢查的人員;
(2)參加過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的藥物臨床試驗相關培訓和現場檢查的人員;
(3)吉林省內從事藥物臨床試驗的相關醫學、藥學及統計分析相關專業人員,熟悉藥品監督管理和藥物臨床試驗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具有藥物臨床研究或藥品監管工作經驗。
3.藥品生產檢查崗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會計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資格;
(2)熟悉和掌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藥品GMP以及其他有關規定,至少具有3年以上藥品研發、生產質量管理、藥品監督管理、大專院校藥學或相關專業工作經歷(財務人員除外)。
4.藥品經營檢查崗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藥學、生物工程、藥物制劑、生物化學、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從事藥品質量管理及相關技術工作3年以上。
5.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檢查崗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藥學或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從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3年以上工作經歷。
6.醫療器械注冊檢查崗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檢驗和注冊管理相關工作經驗,熟悉醫療器械注冊、生產質量管理等相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掌握醫療器械相關專業知識;
(2)具有醫療器械、生物醫學工程、機械、電子、醫學、生物工程、化學、藥學、檢驗學、管理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醫療器械質量管理3年以上,經過內審員或國家、省藥品監管部門醫療器械相關培訓的優先。
7.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檢查崗位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已取得藥品或醫療器械國家級GCP檢查員資格的,參加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現場檢查的人員;
(2)參加過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的藥物或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相關培訓和現場檢查的人員;
(3)從事藥物或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的相關醫學、藥學及統計分析等相關專業人員,熟悉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和藥物(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具有藥物(醫療器械)臨床研究或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工作經驗。
8.醫療器械生產檢查崗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醫療器械、生物醫學工程、機械、電子、醫學、生物工程、化學、藥學、檢驗學、管理等本科以上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過內審員或國家、省藥品監管部門醫療器械相關培訓者優先;
(2)具有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質量管理或檢查相關工作經驗,熟悉醫療器械質量管理等相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基本掌握醫療器械專業知識和技術。
9.化妝品生產檢查崗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化妝品、化學、化工、生物、醫學、藥學、食品、醫療器械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具有連續3年以上化妝品研發、科研、生產、質量管理、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等工作。
四、遴選方式
本人自愿申報,經現任單位批準同意后報名。
(一)省外有藥品檢查員資質的人員,經資格審查后,免于培訓、考試,直接聘任,發放聘書,履行聘任手續。
(二)其他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后,參加培訓,考試合格后,發放聘書,履行聘任手續。
五、聘任待遇
1.省外兼職檢查員可以依托吉林省藥品審核查驗機構在吉林省參加職稱評審,不受吉林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2.吉林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兼職檢查員享有在本單位晉升創新型崗位政策,不受本單位崗位政策限制。
3.檢查員檢查期間的食宿和交通費用“誰組織、誰負責”,支出標準執行財政部門規定。
4.檢查員檢查期間享受補助費用,按吉林省相關標準執行。
5.檢查員享有在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等保險保障。
6.檢查工作中發現重大風險隱患、工作業績突出的檢查員,享有國家和吉林省規定的有關表彰獎勵。
六、報名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到10月30日止。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郵寄吉林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地址:長春市綠園區崇文路669號。聯系人:吳晶,電話:0431-87833057。
公告咨詢: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彭飛;電話:0431-81763215
附件: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2020年公開選聘兼職藥品檢查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2020年公開選聘兼職藥品檢查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docx
(責任編輯:楊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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