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省級藥監微信榜單|12月7日~12月13日周榜揭曉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齊桂榕)12月14日,中國醫藥報社發布全國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周榜,該榜單由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提供數據支持。
全國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排行周榜(2020年12月7日~12月13日)如下:
“浙江藥聞”排名第一,“山東藥品監管”排名第二,“四川藥品監管”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眾號分別是:“廣東藥監”“江蘇藥品監管”“吉林藥監”“河南藥品監管”“安徽藥品監管”“廣西藥品監管”“重慶藥品監管”。
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顯示,12月13日,“浙江藥聞”發布的《投票|2020年藥品安全治理創新最佳實踐項目,請您來投票!》引起廣泛關注。為鼓勵基層首創,激發基層創新活力,支持基層探索創新藥品監管新方法、新工具、新機制、新制度、新模式,今年年初,浙江省藥監局組織開展了藥品安全治理創新項目試點評選工作。經過試點單位自評、省藥監局考核初評,“職業化專業化檢查員管理制度和檢查員培訓體系建設試點”“'強檢查、促服務'省市聯合開展集中服務、精準服務工作試點”“藥品安全風險信號研判處置機制建設試點”等19個藥品安全治理創新試點項目進入網絡投票環節。此文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并踴躍投票,在上周發布的稿件中閱讀量最高。
“四川藥品監管”于12月11日推送的《統一處罰尺度!四川省藥監局出臺藥品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瀏覽量較高。近日,四川省藥監局發布《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據悉,指導意見針對新版“兩法”“兩辦法”實施后基層執法實踐中遇到的重點、疑點、難點問題,在全省范圍內進行了統一和規范,重點對新舊法律規范適用、免責條款適用條件、貨值金額和違法所得認定、責任人違法期間所獲收入認定以及假劣藥處罰決定依法載明檢驗結論、中藥飲片不影響安全性有效性等問題作出了統一、明確、具體、可操作的規定。
“江蘇藥品監管”上周發布的稿件中,《關于印發<江蘇省疫苗國家監管體系評估工作聯合實施方案>的通知》獲得較高閱讀量。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藥監局聯合制定《江蘇省疫苗國家監管體系評估工作聯合實施方案》,旨在按照疫苗國家監管體系評估要求,進一步完善疫苗管理制度機制,確保高水平通過世界衛生組織(WHO)評估,形成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的疫苗管理體系,堅決守住疫苗安全底線,使江蘇省疫苗監管和產品質量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方案對省藥監局,設區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江蘇省、市、縣衛生健康系統的分工予以明確。
綜合各公眾號推送內容來看,《持有人,藥品年度報告怎么寫?國家藥監局向你征求意見》等國家藥監局相關動態為被藥監系統廣泛轉發。此外,中國醫藥報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零售藥店:取消開店間距限制把競爭完全交給市場》一文被“貴州藥監”“西藏藥品監管”“山西藥品監管”等公眾號轉發。
此榜單的監測時段為12月7日~12月13日,相關數據截至當周周日晚12點。公眾號排名根據總閱讀數、最大閱讀數、文章數、原創文章數等多維度綜合得出。由于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的相關數據滾動更新,所以相關排名會根據時間產生變化。
(責任編輯:楊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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