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廣東省藥監局公布10批次不合格藥品 湖南松齡堂2年6次“上榜”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陸悅 實習記者付佳) 9月5日,廣東省藥監局網站發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抽查檢驗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5期)》(以下簡稱《通告》)。《通告》顯示,經廣州市藥品檢驗所等8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廣州白云山陳李濟藥廠有限公司等8家藥品企業生產的1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水分、酸不溶性灰分、含量測定等。其中,湖南松齡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松齡堂)生產的甘草片“含量測定(甘草苷)”不符合規定。
湖南松齡堂產品多次不合格
《通告》顯示,經清遠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湖南松齡堂生產的1批次甘草片(生產批號:2212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甘草苷)”。據了解,甘草苷是目前常用的甘草質量控制指標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20年版)(以下簡稱《中國藥典》),甘草片是由中藥材甘草除去雜質,洗凈、潤透、切厚片再干燥而成。其含量測定與甘草藥材的含量測定一致,即含甘草苷不得少于0.45%,甘草酸不得少于1.8%。
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該企業生產的甘草片中甘草苷含量不符合規定,很有可能是企業對甘草的處理方法或工藝不當,導致甘草苷含量降低。另外,也不排除企業購進或使用的甘草藥材中摻有甘草非藥用部位(甘草藥用部位為根和根莖),如甘草地上莖。
針對此次產品不合格,記者致電湖南松齡堂。電話接通記者表明來意后,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事并不了解,也不方便提供其他知情者的聯系方式。
記者登錄中國健康傳媒集團藥品風險預警平臺查詢發現,2021年9月至今,湖南松齡堂多次因產品不合格被藥監部門通報或行政處罰。
2023年5月,湖南省藥監局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湘藥監藥罰〔2023〕1號和湘藥監藥罰〔2023〕2號)顯示,湖南松齡堂因生產銷售劣藥制何首烏(生產批號:190401)、當歸(生產批號:211003),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2022年12月,湖南省藥監局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湘藥監藥罰〔2022〕65號)顯示,湖南松齡堂因生產銷售劣藥五加皮(生產批號:211101),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2022年7月,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的《國家藥監局關于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2年第32號)》顯示,標示為湖南松齡堂生產的1批次菊花(生產批號:2112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禁用農藥殘留量”。
2022年3月,湖南省藥監局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湘藥監藥罰〔2021〕69號)顯示,湖南松齡堂因生產銷售劣藥前胡(生產批號:190401),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2021年9月23日,湖南省藥監局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湘藥監藥罰〔2021〕45號)顯示,湖南松齡堂因生產銷售劣藥土鱉蟲(生產批號:190101),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湖南松齡堂成立于2003年,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藥品生產、藥品批發、藥品零售、中草藥種植、中藥提取物生產等。
另有9批次產品不合格
根據《通告》,另有9批次產品不符合規定,分別為:
標示為廣州白云山陳李濟藥廠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烏雞白鳳丸(生產批號:B06025、A06027、A06026)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擬人參皂苷F11”。
標示為四川同創康能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炒僵蠶(生產批號:2106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總灰分”。
標示為江蘇中裕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炒紫蘇子(生產批號:2208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標示為安徽藥知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丹參粉(生產批號:2207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酸不溶性灰分”。
標示為安國市仁德興藥材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蒲公英(生產批號:2210002)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標示為廣州漢草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雞骨草(生產批號:2208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
標示為河北全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酸棗仁(生產批號:2211001)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另據《通告》,對抽檢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采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并切實進行整改。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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