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食品安全消費提醒 高溫濕熱季食用木耳要注意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廣東當前高溫多雨,潮濕悶熱的環境為椰毒假單胞菌繁殖和米酵菌酸毒素產生提供了溫床。米酵菌酸毒素耐高溫,普通烹飪無法將其破壞,食用后30分鐘至12小時內可引發惡心、嘔吐、腹瀉、頭暈等癥狀,嚴重者或致肝腎損傷甚至危及生命。
近期,發現個別經營者預先泡發好木耳再進行銷售。由于泡發時長不確定,操作過程不可見,食品安全和衛生風險不可控,長時間浸泡木耳會極大增加其中椰毒假單胞菌繁殖和產生米酵菌酸毒素的風險。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食品安全消費提醒:
(一)食品經營者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與衛生要求規范銷售,從合法渠道采購木耳,嚴格進貨查驗并留存購貨憑證。木耳確需泡發的,應使用干凈容器并如實標注泡發起始時間且全程保持冷藏。建議主動避免從事高風險食品經營行為。
(二)餐飲服務者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加工木耳,按需泡發,泡發后應24小時內加工食用。盡量采購干木耳自行泡發加工,不采購、不加工無法確定泡發時間,尤其是泡發后常溫存放銷售的木耳。對采購的食材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確保食材來源可溯,質量可靠。
(三)廣大消費者請謹慎購買泡發好的木耳,切勿購買來源與泡發時長不明、常溫存放的泡發木耳。建議從正規渠道采購干木耳,使用干凈的容器和清潔的冷水自行泡發,最佳泡發時間1-2小時,泡發后立即烹飪食用;暫時不吃的應密封放冰箱冷藏,并建議不超過24小時。也可放置冰箱冷藏室泡發。如發現身邊不合規或異常食品經營行為,請立即撥打12345、12315舉報,共同守護“舌尖上的安全”。(陳海榮)
(責任編輯:宋莉)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08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