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賦予處方權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記者王曉冬) 10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民政部辦公廳、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國家疾控局綜合司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醫養結合促進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組織開展醫養結合促進行動,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賦予處方權。
2024年,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決定開展為期3年的醫養結合促進行動。《通知》提出,到2027年底,實現醫養結合政策不斷完善,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服務供給有效增加,服務能力明顯提升,醫療衛生與養老資源進一步共建共享,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通知》部署了七個方面25項具體任務:一是完善服務資源布局。包括健全醫養結合服務體系、支持拓展醫養結合功能、深化醫聯體內醫養協作等。二是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包括擴大專業人才培養規模、提升從業人員專業水平、開展健康教育和照護技能培訓等。三是發展居家和社區服務。包括加強老年人健康管理、提升家庭醫生簽約質效、提供社區嵌入服務等。四是拓展服務供給。包括深化醫養機構服務有效銜接、深化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加大醫保支持力度、加強信息化支撐等。五是強化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務保障。包括開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務行動、保障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照護需求、鼓勵開展失智老年人特色服務、推動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等。六是加強質量管理。包括落實老年人入住評估制度、加強質量控制、推廣多學科連續服務、規范自帶藥品管理等。七是筑牢安全生產防線。包括加強行業監管、落實機構主體責任、開展傳染病防控應急演練等。
《通知》提出,引導推動醫療資源較豐富地區的部分二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轉型為康復醫院、護理院,引導縣區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通過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方式拓展醫養結合服務。根據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需要,依法依規賦予相應處方權。
(責任編輯:郭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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