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負責人長期缺位,使用禁用原料 廣州鵬美被暫停所有化妝品生產銷售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落楠) 8月3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對廣州鵬美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飛行檢查通報。據通報內容,該企業在檢查中被發現企業質量負責人長期缺位、使用禁用原料生產等嚴重缺陷項8項,和一般缺陷項3項,嚴重違反了《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中生產許可條件的要求,被責令暫停所有化妝品的生產銷售。
通報表示,該企業在進行整改并經廣東省藥監局確認符合化妝品生產許可條件前,不得生產銷售。企業整改完成后,廣東省藥監局應將企業暫停和恢復生產銷售以及整改情況等相關材料報送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
企業被發現的8項嚴重缺陷項分布在機構與人員、質量管理、廠房與設施、設備管理、物料與產品管理五個方面。
機構與人員方面,企業質量負責人于2018年3月離職,至今未任命新的質量負責人。企業組織架構圖顯示的生產負責人與實際不符,實際生產負責人對生產全過程不熟悉,未履行相應職責。
質量管理方面,產品批生產記錄、檢驗記錄缺失,現場抽查的三批GULDK?鵬美染發膏(黑色)(生產批號為20171221001、20181219001、20190225001),均不能提供批生產記錄、檢驗記錄;檢驗人員對檢驗步驟、過程不熟悉,不具備相應的檢驗能力,不能提供完整的成品檢驗記錄。
廠房與設施方面,企業生產車間內洗手設備無法正常使用,水龍頭不出水,洗手池內有塵垢、雜物,無洗手液,消毒設施無法使用;生產區域各功能區間未嚴格區分人流物流走向,操作人員可隨意進出,不能有效避免交叉污染;生產區域地漏無蓋,排放物回流,地面濕滑有污漬,存在廢水、廢棄物對產品造成污染的風險。
設備管理方面,現場無水處理系統定期清洗、消毒記錄,未對水質定期監測,未對制水設備進行維護。
物料與產品管理方面,企業購買并使用禁用原料“鄰氨基苯酚”用于生產“巧克力系列染膏”產品。
一般缺陷項3項分別為:質量管理方面,實驗室儀器和設備未做清潔、保養和校驗;廠房與設施方面,包材庫無防鼠、防塵等設施,部分包材未離地離墻存放;設備管理方面,制水車間內生產用水管道無恰當標識,制水系統取樣點無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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