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下足“四個功夫”推動藥品網售監管見成效
廣東省藥監局堅持“線上線下一致、以網管網”原則,在藥品網絡銷售監管中積極探索網上監測、網上巡查、風險提醒、網上抽檢、融合監管、線索調查等工作程序和措施,聚焦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和網絡銷售企業等重點企業,持續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摸索查處新型違法行為的有效模式,規范藥品網絡銷售市場秩序,藥品網售監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在“以網管網”上下功夫
廣東省藥監局堅持“以網管網”原則,依托國家藥監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開展藥品網絡銷售風險監測和藥品網絡銷售監管態勢及監管舉措研究,構建起一套科學、有效的藥品網絡經營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利用該監測體系對廣東省處方藥網絡經營安全風險進行研判,捕捉當前處方藥網絡經營安全的關鍵風險點;把處方藥網絡經營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作為依據,尋找風險點,運用大數據智能分析技術實時發現藥品網絡銷售業態變化趨勢,提出相關風險治理和預警建議,有針對性地開展藥品網絡經營安全監管工作,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率。
2023年廣東省藥監局自主監測累計近150萬個網頁頁面,監測范圍包括廣東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網站、微信小程序微商城、APP客戶端;涉藥品交易的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涉藥品交易的ICP備案為廣東省的網站;涉藥品交易的地區標識為廣東的自媒體等風險較高的網絡媒介等。對發現的疑似違法違規線索,均已依法妥善處理。
在“強化監管”上下功夫
廣東省藥監局制定《廣東省藥品網售企業(批發)檢查細則》《廣東省藥品網售企業(零售)檢查細則》《廣東省藥品網售第三方平臺檢查細則》及相關檢查記錄表,針對網售專項檢查制定了《藥品網絡銷售專項檢查記錄表》,明確藥品網售檢查重點,規范監督檢查工作,同時也便于基層監管人員操作。廣東省藥監局開展對藥品網售第三方平臺、藥品網售批發企業檢查,各地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對轄區內藥品網絡銷售零售企業進行三年全覆蓋檢查。專項檢查圍繞以下重點開展:從事藥品網絡零售的企業是否嚴格執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有無“無處方、虛假處方或未經執業藥師審核而銷售處方藥”等行為;第三方平臺是否嚴格履行資質審核義務,對發生在平臺的藥品經營行為監督管理是否到位;督促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和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持續合規經營,落實《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企業主體責任,維護藥品網絡銷售秩序和質量安全,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廣東省藥監局還積極開展藥品網絡銷售處方藥風險形勢調研和分析。采取實地檢查、訪談、問卷等多種形式開展藥品網絡銷售處方藥相關情況調研,研究分析藥品網絡銷售相關政策趨勢,重點研究《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的監管政策要點和影響,明確政策解讀關鍵環節和相關細則完善空間。研究相應的風險應對措施,主要集中在完善監管政策、優化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強化監管手段等)、服務市場主體(市場準入機制、第三方平臺監管等)、防控風險隱患(風險處置能力、社會共治能力)等方面。持續不斷深入理解和貫徹網售藥品監管政策、不斷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的科學監管,運用大數據智能分析技術實時發現藥品網絡銷售業態變化趨勢,在保障網售藥品質量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落實藥品網絡銷售智慧監管,服務藥品網售產業發展。
在“壓實主體責任”上下功夫
廣東省藥監局重點抓第三方平臺監管。在《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頒布后的一個月時間里,該局組織召開了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企業座談會,從許可、監管、執法及藥品網絡銷售監測環節解讀《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聽取第三方平臺企業匯報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及后續整改計劃,向第三方平臺明確藥品網絡銷售的相關要求和應當履行的責任。
此外,廣東省藥監局多次組織赴大型第三方平臺企業開展行政指導和責任約談,強化平臺這張網的管網作用,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和對入駐企業的管理責任,通過壓實平臺責任規范網售企業行為。
在“嚴厲打擊違法”上下功夫
廣東省藥監局充分發揮“網絡監測、行、刑三方貫通協同”機制作用,委托國家藥監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開展線索研判后進行網絡購樣,重點購買壯陽類、解熱鎮痛和抗風濕類、降糖類、新冠病毒感染治療藥物等類別,強化樣品檢驗。相關線索移送公安部門后,公安部門成功偵破多宗案件,且相關案件從網絡監測、買樣檢驗到公安收網均不到2個月時間。
廣東省藥監局還著力完善藥品網售監管中行刑銜接新機制。在《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指導下,探索建立《廣東省涉案藥品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評估認定辦法》和《廣東省藥品涉案檢驗綠色通道工作處置程序》,不斷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全面銜接。對于藥品網絡銷售案件,充分發揮藥監部門技術支撐和檢驗優勢,協調公安部門發揮線索摸排和技偵優勢。2023年1月至10月,廣東省藥監局與省公安廳聯合征集、研判、跟進案件線索,查處涉案貨值50萬元以上案件39起,移送公安機關案件89起。
(責任編輯: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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