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強藥品采購使用管理
記者2月12日獲悉,上海近日專門下發通知,嚴禁醫療機構要求企業返點、返利行為;醫療機構按照合同購銷藥品,不得進行“二次議價”。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醫療器械采購使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嚴格對藥品及采購發票進行審核,防止標外采購、違價采購或從非正規渠道采購藥品。此外,對通過帶量采購、談判、定點生產等方式形成的采購價格,醫院不得另行組織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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