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假藥觸刑律鋃鐺入獄
4月10日,筆者從界首市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理了一起銷售假藥案件,以被告人郭某某、王某犯銷售假藥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一年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和1.5萬元;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均予以沒收。
被告人郭某某是臨泉縣人,在臨泉縣人民東路南側醫藥公司樓下開店經營保健品。2017年5至6月份,被告人王某在被告人郭某某處,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每瓶400元的價格進購了4瓶上海“安普萊士”牌人血白蛋白。2017年11月9日,被告人王某將這4瓶人血白蛋白賣給安徽省界首市沙南某村的村民李某的家人,供患者李某住院治療使用。2017年11月份,被告人王某又多次從被告人郭某某處購進上述人血白蛋白賣給李某的家人。2017年11月21日,護士發現李某家人購買的人血白蛋白有問題決定停用。截至停用當日,李某家人共計從被告人王某處購買人血白蛋白22瓶給李某使用,已使用20瓶。經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并經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被告人郭某某、王某銷售的人血白蛋白系假冒上海萊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批準文號和產品批號的“安普萊士”牌人血白蛋白藥品,按假藥論處。
界首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某、王某違反藥品管理法,明知是假藥而予以銷售,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藥罪。鑒于被告人郭某某、王某自愿認罪悔罪,可酌情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結合被告人郭某某、王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對社會的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聶濤)
(責任編輯:)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以律為舟,謀定而后動—— 醫藥企業出海新興市場的九大考量
全球醫藥市場格局正在重塑,我國醫藥企業依托創新積淀與成本優勢,正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和速度揚帆出海。全球新興市場的巨大增量空間、資本青睞的國際合作契機,為我國醫藥企業出海開辟了價值躍升... 2026-01-27 09:10
依案說法|實際銷售軟件產品與注冊證信息不一致,如何處罰?
2025年12月,A市藥監部門依據《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對B公司生產經營與實際注冊信息不符產品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銷售涉案產品,對已銷售產品實施召回的處罰決... 2026-01-27 09:05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08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