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藥監局啟動“藥安吉林”百日整治行動
中國食品藥品網 近日,吉林省藥監局印發《“藥安吉林”百日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利用一百天時間,開展“藥安吉林”集中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方案》明確,要強化藥品生產環節專項執法檢查,對疫苗生物制品、無菌制劑(特別是中藥注射劑、多組分生化藥注射劑)生產企業等高風險藥品生產企業,放射性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原料藥等特殊藥品生產企業,中藥飲片生產企業以及醫療機構制劑室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消除風險隱患。藥品流通環節方面,省藥監局各檢查分局重點檢查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連鎖企業總部是否按照要求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血液制品、國家集中采購中選品種等重點品種在入庫驗收、銷售出庫環節收集、校驗、上傳藥品追溯信息等,各地市場監管局重點檢查藥品零售企業是否按照要求對重點品種上傳追溯信息、是否違規經營除胰島素外的蛋白同化制劑或肽類激素等行為。
《方案》要求,針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省藥監局各檢查分局重點檢查2021年度投訴舉報量大、限期整改和停產、監督抽驗不合格、不良事件報告數量多、受到行政處罰的等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各地市場監管局重點檢查無菌和植入類、防疫類醫療器械(包括新冠病毒檢測試劑試劑盒)經營企業購銷渠道是否合法、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中的記錄事項是否真實完整等,核查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是否履行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義務,資質、場所、技術條件及管理人員是否符合要求等,檢查醫療器械使用單位是否建立覆蓋質量管理全過程的使用質量管理制度等。同時,開展美白祛斑的特殊化妝品和睫毛滋養化妝品專項檢查,省藥監局各檢查分局重點檢查生產企業是否取得特殊化妝品注冊批準文號或普通化妝品備案憑證、是否按已注冊或已備案的產品配方及生產工藝組織生產等,各地市場監管局重點檢查經營環節是否建立并執行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是否存在虛假或夸大宣傳等情況。
《方案》強調,“藥安吉林”百日整治行動分為工作部署、集中行動、督導抽查、鞏固提升四個階段。各地市場監管局及省藥監局各檢查分局要進一步密切與省藥監局對口處室的溝通協調,積極匯報工作進展情況,發現系統性、區域性風險隱患及重大案件線索隨時上報;省藥監局各對口業務處室要加強工作指導,幫助基層局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形成整治合力。對檢查中發現可以立即整改的問題,要責令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對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案件線索,要及時通報相應部門;對涉嫌犯罪的,要嚴格按照行刑銜接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并提供鑒定檢測支持。(葉陽歡)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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