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案調查藥店非法售賣無證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羅湖區某藥店銷售無證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藥店展開調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某品牌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盒48盒。執法人員對涉案產品當場扣押,并對該藥店經營者立案調查。
據悉,涉案產品為深圳南山區某醫療器械企業生產,是該公司出口產品,未取得國內醫療器械注冊證。涉案產品為該藥店從龍華區某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非法購進。隨即,執法人員對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展開深入調查。經廠家鑒定,涉案產品確實為南山區某醫療器械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為出口香港版本,該批次產品全部發往香港客戶。龍華區該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稱涉案產品系從外地購進。目前相關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廣東藥品監管部門提醒相關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從具備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注冊人、生產經營企業購進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經營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應經國家藥監部門注冊批準,并具備合格證明文件。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生產經營未經注冊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等違法違規行為,執法人員將嚴厲查處。若發現涉嫌違法線索,可撥打12345熱線投訴舉報。國家藥監局已批準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產品,可登錄國家藥監局網站查詢。(陳海榮)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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