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榜單|12月4日—12月10日周榜揭曉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12月11日,中國醫藥報社發布全國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周榜,該榜單由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提供數據支持。
全國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排行周榜(12月4日—12月10日)如下:
“廣東藥監”排名第一,“藥安食美誠信河北”排名第二,“浙江藥聞”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眾號分別是:“湖北藥監”“山東藥品監管”“山西藥品監管”“上海藥監”“江蘇藥品監管”“甘肅藥品監管”“安徽藥品監管”。

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顯示,排名第一的“廣東藥監”發布的文章《操縱連花清瘟、抗原檢測試劑盒等藥械價格,最高罰500萬元!》為當周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發布文章中閱讀量最高的文章。12月7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藥品和醫療器械市場價格行為的通告,將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藥品和醫療器械市場價格秩序穩定,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通告指出,根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排名第二的“藥安食美誠信河北”于12月7日發布的原創文章《河北省藥監局發布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提醒告誡書》為該公眾號當周發布文章中閱讀量最高的文章。為認真貫徹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條優化措施,方便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采購查詢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方便廣大消費者放心購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河北省藥監局公布了國家藥監局已注冊批準上市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核酸+抗體+抗原)的產品名稱、注冊人、注冊證號等信息。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核酸+抗體+抗原)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由國家藥監局注冊審批。截至2022年12月4日,國家藥監局共批準119個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其中42個核酸檢測試劑,41個抗體檢測試劑,36個抗原檢測試劑。
排名第三的“浙江藥聞”于12月8日發布的原創文章《2022年度疫苗安全形勢分析專題會議召開》閱讀量相對較高。12月8日,浙江省召開食藥安委專題會議,專題研究分析該省疫苗安全形勢。會議指出,浙江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以世衛組織對我國疫苗國家監管體系評估為契機,狠抓疫苗質量安全監管和供應保障,在助力我國通過疫苗NRA評估、完善疫苗監管工作機制、落實疫苗安全責任、打造數字化監管新模式、服務產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此外,會議從健全疫苗監管機制、強化疫苗監督檢查、完善疫苗追溯體系、加強疫苗藥物警戒等方面匯報了浙江省疫苗監管工作情況,分析了形勢和問題,提出了相關工作舉措和建議。
綜合各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推送內容來看,12月7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該信息備受藥監系統關注,被“龍江藥監”“山西藥品監管”“內蒙古藥聞”等多家公眾號轉載。
此榜單的監測時段為12月4日—12月10日,相關數據截至12月10日24點。公眾號排名根據總閱讀數、最大閱讀數、文章數、原創文章數等多維度綜合得出。由于省級藥監微信公眾號的相關數據滾動更新,相關排名會根據時間產生變化。(李易真)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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